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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gjsrmzf/2025-0021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3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筑牢单位内部监督第一道防线。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红财会发〔20252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

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形式、内容和时间

(一)编报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编报内部控制报告。乡镇(街道)作为一个单位整体编报内部控制报告。中央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报告,按照单位隶属关系报送,无需向市财政部门报送。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2024年职能整体划转不再保留的部门不编报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涉及部分职能划转的部门正常编报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二)编报形式

1.组织形式。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负责完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属单位)负责组织完成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2.填报形式。为确保数据安全,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汇总、审核、上报等工作将通过电子政务网(与预算一体化系统一致)或财政内网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系统进行编报(以下简称报告编报系统),不再通过互联网进行报送。请各单位于2025310日后登录报告编报系统进行填报。登录地址:10.124.243.38:8186(使用财政内网访问),172.17.5.135:8186(使用电子政务网访问),登录账号:NK+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9-17位)+报表类型代码(单户表为0,汇总表为7),登录初始密码为Abcd@1234

(三)报送内容

1.报告报送。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编制形成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1);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形成《2024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2),通过编报系统报送市财政局。内部控制报告封面页需经汇总单位负责人、分管内控负责人、牵头部门负责人和填报人签字,加盖汇总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到报告编报系统。市财政局不收取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2.案例征集。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提炼部门本级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经验,积极向市财政局推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典型案例。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各乡镇至少报送1家内部控制典型案例,各部门按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科学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其他单位等六种类型,每类型的内部控制典型案例至少报送1个,共报送6个案例。内部控制典型案例至少包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概况、特色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等三个部分不少于500字(详见附件3)。

  3.审核自查。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自检自查。在此基础上,如实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并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应全面反映内部控制建设自检自查情况及内部控制报告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云财会〔20254号)相关要求及工作重点,请各公立医院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自检自查方案和指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单独形成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自检自查报告上传至报告编报系统——附件表中。

(四)报送时间

根据财政部和财政厅、州财政局统一要求,本次编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各单位务必于202543日前通过报告编报系统报送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报告。

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流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规范单位各项活动、强化绩效管理、夯实运行基础、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支持作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抓实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抽查、汇总、报送、分析、应用等工作,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报告数据填报的准确性。

(二)强化保密意识。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涉密信息,派专人逐条逐项审核上传的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将涉密涉敏信息上传、报送至报告编报系统。

(三)加强审核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信息安全负责。单位审核重点要关注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内部控制报告的规范性、数据准确性、合理性以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审核的质量和审核效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和审核要点要求,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抽查。市级部门下属单位不足5家的,要全部抽查;超过5家的,要按5+(所属单位总家数-5*10%的家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抽查下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个旧市财政局将按不低于本地区所属单位总数的10%(按四舍五入计算)抽查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并重点关注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有条件部门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信息化等方式,开展编报情况审核工作。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建设自检自查情况、组织实施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规范性、数据准确性、合理性以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切实提高编报质量。

个旧市财政局将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自检自查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开展抽查,重点对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自检自查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开展现场抽查。

(四)提升分析应用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应用工作,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应用价值。要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整改内部控制建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所属单位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内部控制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提炼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经验,积极做好向财政局推荐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典型案例。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为加强各乡镇、各单位内部控制经验交流,市财政局已建立个旧市内控交流QQ群,群号为587912218,请尚未加入的各乡镇、各单位编报员务必加群,加群时请注明单位及姓名。

(二)提供咨询解答服务。编报系统操作手册、讲解视频等材料可通过编报系统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三)总结通报。全市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局将根据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具体评价指标详见附件4)。

在报告编报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联系人和电话:吴云秋、陆静0873-8870014


附件:1.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24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3.2024年内部控制典型案例

4.红河州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

工作评价指标



个旧市财政局

2025311





附件【附件1: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
附件【附件2:2024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doc
附件【附件3:2024年内部控制典型案例.docx
附件【附件4:红河州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评价指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