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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33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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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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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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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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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对个旧市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的通报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对个旧市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的通报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印发的《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个旧市2018年度财政部分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个财预〔2019〕5号)的规定,个旧市财政局委托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个旧市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该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个旧市财政局制定了个旧市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个旧市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本次个旧市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的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保护的具体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是构建现代林业体系、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2009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对省级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进行补偿的决定,目的在于管护好重点公益林,促进其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有较大的提高,促进森林生态效益明显改善,加快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二)项目实施内容
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预算下达金额为845.8万元,实际拨付资金816.25万元,资金对应项目实施内容为: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
项目资金支付方面,集体林地补偿金按比例兑付到乡镇,再由乡镇兑付给村小组,个人林地补偿通过“一卡通”兑现给林户,护林管务费由林草局统筹后按公益林承包管护合同的约定按季度拨付给屏边县绿源种植有限公司。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18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如下:
1.产出指标:
(1)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39.82万亩,其中国有林管护7.38万亩,集体和个人管护32.44万亩;
(2)完成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9.95万亩,其中国有林管护2.85万亩,集体和个人管护17.1万亩;
(3)公益林管护时间为每年1月—12月实施管护;
(4)国家级和省级国有林10元/亩,集体、个人15元/亩,兑现率达100%;
(5)森林公安全年破获案件数≥128起,综合资源统计系统信息采集≥1500,信息化工作动态上报≥12;
(6)森林公安案件破获率100%,指纹信息采集率、执法记录信息采集率≥70%,森林火灾案件综合查处率≥80%,案件同步录入率100%。
2.效益指标:
(1)国家级公益林涉及人口数76658人,省级级公益林涉及人口数40905人;
(2)保护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域,逐步改善生态环境。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5月,个旧市财政局下达市林草局对2018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项目预算资金540.78万元;2018年8月,个旧市下达市林草局对2018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项目预算资金305.02万元。
根据《 个旧市财政局 个旧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个财农〔2018〕18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17〕125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18〕19号),2018项目预算资金845.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金实际到位845.8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均为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到位资金845.8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816.25万元,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见下表:
表4: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记账日期 |
会计科目 |
支出内容 |
支出 金额 |
个旧市林业草原局 |
2018.6.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1季度管护费 |
65.33 |
2018.7.10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石岩寨和云锡公司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19.63 |
|
2018.11.30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3季度管护费 |
74.24 |
|
2018.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云锡公司省级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偿资金 |
27.56 |
|
2018.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2季度管护费 |
83.16 |
|
保和乡 |
2018.9.06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款 |
1.17 |
2018.9.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款 |
4.72 |
|
2018.9.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款 |
0.13 |
|
2018.9.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款 |
0.42 |
|
2018.6.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款 |
0.65 |
|
2018.7.10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5.30 |
|
2018.11.30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19.22 |
|
2018.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4.42 |
|
2018.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12.13 |
|
2018.9.06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7.40 |
|
2018.9.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16.13 |
|
2018.9.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0.27 |
|
鸡街镇 |
2018.9.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公益林补贴 |
1.43 |
2018.9.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倘甸片区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 |
6.27 |
|
2018.8.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乍甸片区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 |
13.67 |
|
2018.9.6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公益林补偿款 |
17.36 |
|
卡房镇 |
2018.9.6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各村小组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67.29 |
2018.9.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各村小组2018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款 |
30.72 |
|
老厂镇 |
2018.9.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10.90 |
2018.9.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款 |
43.54 |
|
沙甸区 |
2018.9.2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6.88 |
锡城镇 |
2018.6.11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16.11 |
2018.6.24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款 |
6.70 |
|
个旧管理所 |
2018.6.24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19.70 |
贾沙乡 |
2018.6.24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157.70 |
蔓耗镇 |
2018.12.1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款 |
12.84 |
2018.12.1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7.90 |
|
白云山林场 |
2018.12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23.59 |
2018.12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款 |
0.94 |
|
大屯镇 |
2018.12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款 |
0.71 |
2018.7.25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付2018年国家公益林补偿款 |
10.49 |
|
森林公安 |
2018.7.25 |
林业执法与监督 |
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 |
19.65 |
合计 |
816.25 |
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845.8万元,项目实际支出金额816.25万元,项目结转资金29.55万元,资金使用率96.5%。
三、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由个旧市财政局下达2018年度项目资金845.8万元至市林草局及各乡镇、森林公安开展本项目的实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相关单位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资金支付申请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后支付,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管理上主要执行《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管理文件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过程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2018年度市林草局为推进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的工作进度,完成了以下工作:
1.完成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管护39.83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管护19.95万亩;
2.森林公安完成全年破获案件数≥128起,综合资源统计系统信息采集≥1500,信息化工作动态上报≥12;
根据市林草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实地调研,市林草区2018年共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9.83万亩,完成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9.95万亩,及时的将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给林户,完成森林病虫害面积5978亩,全年无森林病虫害发生,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公安全年破获案件数≥128起,综合资源统计系统信息采集≥1500,信息化工作动态上报≥12;各个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18年公益林项目涉及人口数,国家级公益林涉及76658人,省级公益林涉及40905人,其中共带动就业人数194人,公益林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当地林户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意愿,有效的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项目实施后带来的效果比较好。
在现场勘察中,我们设计了相应的问卷调查来反映当地群众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相关工作满意程度以及项目实施的效果。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20份,收回有效问18卷份,综合满意度为94.44%。问卷调查满意度情况见下表:
表5: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相关工作群众满意度情况表
调查问题 |
满意度 |
您对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满意度如何 |
94.44% |
五、存在的问题
市林草局每年的公益林保护项目实施内容相同,故2018年自评报告根据2017年自评报告格式编写,未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文件要求格式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编写。
六、建议
在编写自评报告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号文件相关格式要求编写,结合当年实际情况,对公益林保护项目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并形成自评报告。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 95.85分,评价等级为“优”。其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表6:绩效再评价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5 |
100% |
过程 |
20 |
19 |
95% |
产出 |
35 |
34.8 |
99.43% |
效果 |
30 |
27.05 |
90.17% |
合计 |
100 |
95.85 |
95.85% |
从项目的投入来看,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该项目立项基本程序、过程规范,资金到位率为100%,且到位及时,能够满足项目的实施进程。
从项目管理过程来看,2018年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该项目有效的执行了与项目建设流程相关的制度,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合规,其主要扣分原因在于:自评报告格式及内容未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文件要求编写。
从项目产出实现来看,项目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产出时效均达到绩效目标数。其扣分原因在于: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29.55万元资金由于跨季度付款,于2019年1月支付给屏边县绿源种植有限公司)。
从项目实施效果来看,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均达到绩效目标,其扣分原因在于:社会效益方面,带动就业人数相对较少,带动就业率偏低。
联系人:汤微娜 王琦智
联系电话:8870059
邮箱:gj_ysc@163.com
个旧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