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对个旧市2018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项目的通报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印发的《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个旧市2018年度财政部分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个财预〔2019〕5号)的规定,个旧市财政局委托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个旧市2018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该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个旧市财政局制定了个旧市2018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个旧市2018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本次个旧市2018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2009年,个旧市制定出台了《个旧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实施意见》,对属于个旧市户籍的城乡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老年人发放保健长寿补助,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发放。2018年,个旧市共发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 632.57万元,全年共有10816名高龄老年人享受保健长寿补助。目前,发放标准为:80-9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民办〔2009〕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09〕211号)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高龄保健长寿补助发放范围,及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努力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个旧市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实际到位623.9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资金98.96万元,市级财政补助485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实际发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 632.57万元,全年共有10816名高龄老年人享受保健长寿补助。发放标准为:80-9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三、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个旧市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支付款手续齐全,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管理
发放人数和发放金额由各乡(镇、区、处)核实上报市民政局汇总,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区、处)上报数联合下文核拨到各乡(镇、区、处)财政所或财务科;各乡(镇、区、处)民政所或民政科将发放名册及发放金额报各乡(镇、区、处)财政所或财务科,各乡(镇、区、处)财政所或财务科将发放金额拨到各乡(镇、区、处)对应的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银行将发放款打到每位高龄老人账户上。发放完毕。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2018年,个旧市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实际到位623.9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资金98.96万元,市级财政补助48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已完全下达。
2018年个旧市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实际发放数(10816人)632.57万元,多发放的8.61万元,由2017年结余中支付。截至抽查日项目已全部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1.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财政拨款支出后的实际情况与绩效目标相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应用指标体系评价的结果为优。
2.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促进了老龄事业发展。2018年,个旧市共投入 632.57万元,发放了10816名高龄老人高龄补贴,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政策得到有效实施,宣传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推动了老龄事业的发展。
(2)增加了老年人的收入,提升了城乡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2018年,年满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发给不低于600元的保健补助;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给不低于7200元的长寿补助,为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条件,提升生活质量奠定了基础。
(3)提升了老年人在社会和家庭的地位,促进了代际和谐,群众满意度高。不少高龄老人动情地说,感谢党感谢政府,没想到自己活到这么大年纪,还有高寿钱领,要好好的活、好好的乐。
五、存在的问题
(一)动态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难度大。高龄保健长寿补助工作的难点在于老年群体人数的数据采集、对已故高龄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即时注销等几个方面。由于老年人普遍进入“高年龄期、高发病期”,补助对象时增、时减,数据变动性大,加之对村、户老年人年龄递增和死亡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准确,可能会导致个别高龄保健长寿补助对象出现误差。
(二)高龄老人覆盖面广,涉及到村村寨寨,特别是边远山区的村寨,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偏低。
(三)宣传力度不够。个别群众对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认识不足。
六、建议
(一)建议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动态管理。各镇及社区应在现有干部中充实民政办干部力量,配备专兼职老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高龄津贴的申报、变更登记、上报注销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该增加的按时增加,该注销的按时注销,确保新增、变更、注销信息准确,对老人已故其家属不及时申报而多领取的高龄补贴的,由乡镇民政办负责予以追回。
(二)建议按所处地区及家庭情况,适当提高发放标准。对边远山区的村寨、家庭困难高龄老人按标准给予补助后并按一定比例提高其补助金额,使有特殊困难的高龄老人在补助水平上与一般对象有所区别。
(三)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标语、黑板报等方式对这一惠民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将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的范围、标准、申报程序等有关政策宣传到位,真正使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发挥了政府资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较好地推动了老龄事业的发展,宣传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提升了城乡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升了高龄老年人在社会和家庭的地位,使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政策得到有效实施。个旧市民政局自评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经抽查,此项目基本完成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资金全部到位,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但也存在部分未满80岁的人群对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政策了解不够,对老年人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按指标体系标准量化打分,综合得分98.18分,评价等级为“优”。
联系人:汤微娜 王琦智
联系电话:887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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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