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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0327-19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财非税发〔2020〕7号红河州财政局_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森林植被恢复费政策的通知

红财非税发〔2020〕7号红河州财政局_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森林植被恢复费政策的通知



附件【13-红财非税发[2020]7号红河州财政局_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森林植被恢复费政策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