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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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32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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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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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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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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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财非税发〔2020〕7号红河州财政局_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森林植被恢复费政策的通知
红财非税发〔2020〕7号红河州财政局_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森林植被恢复费政策的通知
附件【13-红财非税发[2020]7号红河州财政局_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森林植被恢复费政策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