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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0325-13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6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对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对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印发的《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个旧市2018年度财政部分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个财预〔20195号)的规定,个旧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该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个旧市财政局制定了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本次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18〕12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红建发〔2018〕189号)文件,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下达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全部用于农村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分散供养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共1282户。后根据“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云南省)”数据调整个旧市改造任务为839户,超出部分(443户)纳入2019年任务指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8〕48号),结合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实际情况,2018年市级安排230户非4类农危房改造任务。

2018年个旧市市级向9个乡(镇、区)分解下达了全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69户,其中:大屯镇47户(4类重点对象37户、非4类重点对象10户);鸡街镇114户(4类重点对象87户、非4类重点对象27户);沙甸区2户均为4类重点对象;锡城镇48户(4类重点对象29户、非4类重点对象19户);老厂镇6户(4类重点对象4户、非4类重点对象2户);卡房镇297户(4类重点对象288户、非4类重点对象9户);蔓耗镇5户均为4类重点对象;保和乡100户均为4类重点对象;贾沙乡450户(4类重点对象287户、非4类重点对象163户)。截至2018年12月已全部竣工。2018年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及各乡镇任务数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区)

任务数

资金

1

大屯镇

47

201.50

2

鸡街镇

114

868.40

3

沙甸区

2

4.00

4

锡城镇

48

176.50

5

老厂镇

6

93.20

6

卡房镇

297

1,308.00

7

蔓耗镇

5

92.20

8

保和乡

100

524.84

9

贾沙乡

450

1,567.00

合计

1069

4,835.64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2018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保证改造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拆除重建房屋达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居住条件。改造后房屋质量、抗震性能,安全保障较改造前明显提高,对消除农村危旧住房存量,解决房前屋后积水排放问题,改善环境卫生,村庄面貌和健康居住条件等具有重要作用,切实解决了农村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财社发〔2018〕12号”、“红财社发〔2018〕107号”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071.64万元(中央1,515.33万、省级556.31万),个旧市筹集2,764.00万元(包含2016年度756.89万元,及2017年度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375.67万元),共到位4,835.64万元,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性均为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下达资金48,356,400.00元,已使用资金43,684,025.60元,资金使用率为90.34%。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乡镇(区)

计划到位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

2018年12月31已使用资金

截至绩效评价日已使用资金

大屯镇

2015,000.00

2015,000.00

1,815,000.00

2,015,000.00

鸡街镇

8,684,000.00

8,684,000.00

6,714,233.67

8,684,000.00

沙甸区

40,000.00

40,000.00

36,974.89

40,000.00

锡城镇

1,765,000.00

1,765,000.00

1,765,000.00

1,765,000.00

老厂镇

932,000.00

932,000.00

587,528.12

932,000.00

卡房镇

13,080,000.00

13,080,000.00

13,080,000.00

13,080,000.00

蔓耗镇

922,000.00

922,000.00

922,000.00

922,000.00

保和乡

5,248,400.00

5,248,400.00

5,217,251.98

5,248,400.00

贾沙乡

15,670,000.00

15,670,000.00

13,546,036.94

15,670,000.00

合计

48,356,400.00

48,356,400.00

43,684,025.60

48,356,400.00

 

三、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个旧市人民政府制定《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个政办发〔2018〕58号),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按照不同改造方确定补助资金兑付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印发《个旧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2019年》(个政办发〔2018〕105号),分类制定补助标准,修缮加固改造按结算费用兑付补助资金、4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补助资金不超过4万元、非4类重点对象(一般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各乡(镇、区)比照市级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统筹管理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

为加快推进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切实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根据中央、省、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及《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7〕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8〕48号)、《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办发〔2017〕89号)、《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个旧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办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个旧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个旧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2019年)》(个政办发〔2018〕105号),对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改造对象、改造方式及建设标准、资金补助标准、配套设施要求、补助资金兑付、相关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要求,各乡镇根据本方案结合乡镇实际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对项目质量、进度、资金兑付、竣工验收等进行监管。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中无个旧市危改办审批意见和盖章;“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度审批表”中乡镇村建办意见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无签字和盖章;

2.危房报告鉴定结果流于形式,改造方式未按鉴定结果建议进行改造;

3.一户一档资料不完整,未包含“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资金使用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下达资金48,356,400.00元,已使用资金43,684,025.60元,资金使用率为90.34%。

项目完成率:截至2018年12月个旧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69户,其中:建档立卡户642户、低保户112户、分散供养户35户、贫困残疾家庭50户、非4类230户。中央和省级下达四类重点对象改造任务839户,信息已录入“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云南省)”,项目完成率为100%。

完成及时率: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已在2018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质量达标率:在对鸡街镇、蔓耗镇、卡房镇、贾沙乡进行现场评价调查时,未发现改造对象房屋存在漏雨,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质量问题,质量达标率为100%。

完工入住率:在对鸡街镇、蔓耗镇、卡房镇、贾沙乡进行现场评价调查时,改造完成房屋已全部入住,完工入住率为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个旧市2018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拆除重建房屋达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居住条件。改造后房屋质量、抗震性能,安全保障较改造前明显提高,对消除农村危旧住房存量,解决房前屋后积水排放问题,改善环境卫生,村庄面貌和健康居住条件等具有重要作用,切实解决了农村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在经过实地收集资料、了解情况、分析数据之后,在评价过程中发现了部分问题,现将发现的问题做如下阐述。

一是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中无个旧市危改办审批意见和盖章,如:贾沙、鸡街镇等;“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度审批表”中乡镇村建办意见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无签字和盖章,如蔓耗镇;

二是危房报告鉴定结果流于形式,改造方式未按鉴定结果建议进行改造。如蔓耗镇杨学忠户,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为C级,建议修缮加固,实际改造方式为拆除重建;

三是一户一档资料不完整,未包含“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

六、建议

一是各乡镇和市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个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个旧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2019年)》(个政办发〔2018〕105号)中“六、工作要求中(五)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区)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

二是加强对危房鉴定报告结果的应用,严格按照鉴定报告建议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避免危房鉴定报告结果流于形式;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确保一户一档资料内容齐全,必须包含个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个旧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2019年)》(个政办发〔2018〕105号)中规定的农村危房认定报告;农户(申请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申请书;农户(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复印件;农户(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即4类重点对象证明或非4类重点对象(一般贫困户)贫困证明;村(社区)评议、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含会议纪录、公示照片等);农户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证明材料(含乡镇、市级);农户危房改造施工图或加固改造方案(拆除重建至少有平面布置图、加固改造有一户一方案);农户危房改造工程造价预算资料;农户与乡镇政府签订协议(含改造质量、施工安全、开工、竣工等约束)或农户、政府、施工方三方协议;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协议书(农户自建有施工承诺书)或农户、政府施工方三方协议;农户危房改造工程造价结算资料(农户自建有造价核实证明材料);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证明材料(含建筑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技术巡查发现问题处理记录等);农村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资料(可合并打印1页);改造后村(社区)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农村危房改造合格证(市级住建部门核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材料等17项内容。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1.87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得分如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指标名称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15

100.00%

过程

29

26

89.66%

产出

25

24.52

98.08%

效果

31

26.35

85.00%

合计

100

91.87

91.87%

整体上来看,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金按照单位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八、整改要求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文件精神,你单位按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附件1(个旧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的要求,并将整改结果报告书在收到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之日起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以红头文件报给我局。

联系人:汤微娜  王琦智

联系电话:8870059

邮箱:gj_ysc@163.com

 

个旧市财政局

                           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