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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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32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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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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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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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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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对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对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印发的《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个旧市2018年度财政部分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个财预〔2019〕5号)的规定,个旧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对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该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个旧市财政局制定了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本次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18〕12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红建发〔2018〕189号)文件,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下达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全部用于农村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分散供养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共1282户。后根据“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云南省)”数据调整个旧市改造任务为839户,超出部分(443户)纳入2019年任务指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8〕48号),结合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实际情况,2018年市级安排230户非4类农危房改造任务。
2018年个旧市市级向9个乡(镇、区)分解下达了全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69户,其中:大屯镇47户(4类重点对象37户、非4类重点对象10户);鸡街镇114户(4类重点对象87户、非4类重点对象27户);沙甸区2户均为4类重点对象;锡城镇48户(4类重点对象29户、非4类重点对象19户);老厂镇6户(4类重点对象4户、非4类重点对象2户);卡房镇297户(4类重点对象288户、非4类重点对象9户);蔓耗镇5户均为4类重点对象;保和乡100户均为4类重点对象;贾沙乡450户(4类重点对象287户、非4类重点对象163户)。截至2018年12月已全部竣工。2018年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及各乡镇任务数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区) |
任务数 |
资金 |
1 |
大屯镇 |
47 |
201.50 |
2 |
鸡街镇 |
114 |
868.40 |
3 |
沙甸区 |
2 |
4.00 |
4 |
锡城镇 |
48 |
176.50 |
5 |
老厂镇 |
6 |
93.20 |
6 |
卡房镇 |
297 |
1,308.00 |
7 |
蔓耗镇 |
5 |
92.20 |
8 |
保和乡 |
100 |
524.84 |
9 |
贾沙乡 |
450 |
1,567.00 |
合计 |
1069 |
4,835.64 |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2018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保证改造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拆除重建房屋达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居住条件。改造后房屋质量、抗震性能,安全保障较改造前明显提高,对消除农村危旧住房存量,解决房前屋后积水排放问题,改善环境卫生,村庄面貌和健康居住条件等具有重要作用,切实解决了农村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财社发〔2018〕12号”、“红财社发〔2018〕107号”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071.64万元(中央1,515.33万、省级556.31万),个旧市筹集2,764.00万元(包含2016年度756.89万元,及2017年度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375.67万元),共到位4,835.64万元,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性均为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下达资金48,356,400.00元,已使用资金43,684,025.60元,资金使用率为90.34%。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乡镇(区) |
计划到位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2018年12月31日已使用资金 |
截至绩效评价日已使用资金 |
大屯镇 |
2015,000.00 |
2015,000.00 |
1,815,000.00 |
2,015,000.00 |
鸡街镇 |
8,684,000.00 |
8,684,000.00 |
6,714,233.67 |
8,684,000.00 |
沙甸区 |
40,000.00 |
40,000.00 |
36,974.89 |
40,000.00 |
锡城镇 |
1,765,000.00 |
1,765,000.00 |
1,765,000.00 |
1,765,000.00 |
老厂镇 |
932,000.00 |
932,000.00 |
587,528.12 |
932,000.00 |
卡房镇 |
13,080,000.00 |
13,080,000.00 |
13,080,000.00 |
13,080,000.00 |
蔓耗镇 |
922,000.00 |
922,000.00 |
922,000.00 |
922,000.00 |
保和乡 |
5,248,400.00 |
5,248,400.00 |
5,217,251.98 |
5,248,400.00 |
贾沙乡 |
15,670,000.00 |
15,670,000.00 |
13,546,036.94 |
15,670,000.00 |
合计 |
48,356,400.00 |
48,356,400.00 |
43,684,025.60 |
48,356,400.00 |
三、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个旧市人民政府制定《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个政办发〔2018〕58号),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按照不同改造方确定补助资金兑付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印发《个旧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2019年》(个政办发〔2018〕105号),分类制定补助标准,修缮加固改造按结算费用兑付补助资金、4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补助资金不超过4万元、非4类重点对象(一般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各乡(镇、区)比照市级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统筹管理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
为加快推进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切实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根据中央、省、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及《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7〕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8〕48号)、《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办发〔2017〕89号)、《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个旧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办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个旧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个旧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2019年)》(个政办发〔2018〕105号),对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改造对象、改造方式及建设标准、资金补助标准、配套设施要求、补助资金兑付、相关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要求,各乡镇根据本方案结合乡镇实际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对项目质量、进度、资金兑付、竣工验收等进行监管。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中无个旧市危改办审批意见和盖章;“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度审批表”中乡镇村建办意见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无签字和盖章;
2.危房报告鉴定结果流于形式,改造方式未按鉴定结果建议进行改造;
3.一户一档资料不完整,未包含“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资金使用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下达资金48,356,400.00元,已使用资金43,684,025.60元,资金使用率为90.34%。
项目完成率:截至2018年12月个旧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69户,其中:建档立卡户642户、低保户112户、分散供养户35户、贫困残疾家庭50户、非4类230户。中央和省级下达四类重点对象改造任务839户,信息已录入“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云南省)”,项目完成率为100%。
完成及时率:个旧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已在2018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质量达标率:在对鸡街镇、蔓耗镇、卡房镇、贾沙乡进行现场评价调查时,未发现改造对象房屋存在漏雨,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质量问题,质量达标率为100%。
完工入住率:在对鸡街镇、蔓耗镇、卡房镇、贾沙乡进行现场评价调查时,改造完成房屋已全部入住,完工入住率为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个旧市2018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拆除重建房屋达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居住条件。改造后房屋质量、抗震性能,安全保障较改造前明显提高,对消除农村危旧住房存量,解决房前屋后积水排放问题,改善环境卫生,村庄面貌和健康居住条件等具有重要作用,切实解决了农村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在经过实地收集资料、了解情况、分析数据之后,在评价过程中发现了部分问题,现将发现的问题做如下阐述。
一是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个旧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中无个旧市危改办审批意见和盖章,如:贾沙、鸡街镇等;“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度审批表”中乡镇村建办意见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无签字和盖章,如蔓耗镇;
二是危房报告鉴定结果流于形式,改造方式未按鉴定结果建议进行改造。如蔓耗镇杨学忠户,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为C级,建议修缮加固,实际改造方式为拆除重建;
三是一户一档资料不完整,未包含“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
六、建议
一是各乡镇和市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个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个旧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2019年)》(个政办发〔2018〕105号)中“六、工作要求中(五)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区)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
二是加强对危房鉴定报告结果的应用,严格按照鉴定报告建议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避免危房鉴定报告结果流于形式;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确保一户一档资料内容齐全,必须包含个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个旧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2019年)》(个政办发〔2018〕105号)中规定的农村危房认定报告;农户(申请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申请书;农户(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复印件;农户(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即4类重点对象证明或非4类重点对象(一般贫困户)贫困证明;村(社区)评议、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含会议纪录、公示照片等);农户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证明材料(含乡镇、市级);农户危房改造施工图或加固改造方案(拆除重建至少有平面布置图、加固改造有一户一方案);农户危房改造工程造价预算资料;农户与乡镇政府签订协议(含改造质量、施工安全、开工、竣工等约束)或农户、政府、施工方三方协议;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协议书(农户自建有施工承诺书)或农户、政府施工方三方协议;农户危房改造工程造价结算资料(农户自建有造价核实证明材料);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证明材料(含建筑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技术巡查发现问题处理记录等);农村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资料(可合并打印1页);改造后村(社区)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农村危房改造合格证(市级住建部门核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材料等17项内容。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1.87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得分如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指标名称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5 |
100.00% |
过程 |
29 |
26 |
89.66% |
产出 |
25 |
24.52 |
98.08% |
效果 |
31 |
26.35 |
85.00% |
合计 |
100 |
91.87 |
91.87% |
整体上来看,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项目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金按照单位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八、整改要求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文件精神,你单位按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附件1(个旧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的要求,并将整改结果报告书在收到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之日起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以红头文件报给我局。
联系人:汤微娜 王琦智
联系电话:8870059
邮箱:gj_ysc@163.com
个旧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