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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0323-48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6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对个旧市科技局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对个旧市科技局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印发的《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个旧市2018年度财政部分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个财预〔20195号)的规定,个旧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个旧市科技局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该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个旧市财政局制定了个旧市科技局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个旧市科技局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本次个旧市科技局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个旧市科学技术局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强化落地落实,强化提质增效,聚焦体制改革、资源集聚、科技服务、产业培育四大任务,突出科技惠民、队伍建设两个重点,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突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

2018年,个旧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共涉及资金1,719.50万元。其中“新材料”专项2项,安排项目资金172.00万元;“科技入滇”专项2项,安排项目资金240.00万元;“研发经费投入补助”15项,获补助资金1,076.00万元;“科技金融结合专项”3项,获补助资金67.50万元;“院士专家工作站”3项,安排专项资金134.00万元;“州(市)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1项,获项目资金3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红财教发(2018)55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科技局关于下达第一批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个旧市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总目标为:2018年研发投入强度为2.87%;拉动社会对科技的投入为0.86亿元;突破核心关键技术项数1项;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0%。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个旧市科技局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财政支出资金1,719.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科技局关于下达第一批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18〕55号),到位资金1,655.00万元;《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科技局关于下达第二批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18〕88号),到位资金30.0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个旧市科技局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财政支出资金1,719.50万元,其中:《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科技局关于下达第一批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18〕55号)到位的资金1,689.50万元,于2019年8月20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1,671.50万元;《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科技局关于下达第二批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18〕88号)到位的资金30万元,于2019年10月18日拨付项目承担单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率为97.21%,截至绩效评价日,《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科技局关于下达第一批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18〕55号)到位的资金1,689.50万元未拨付18.00万元,未拨付原因为:对个旧市西口冶炼厂2018年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由于受个旧市市区将于该年年末叫停所有鼓风炉的相关文件影响,该公司将于2018年年末停产注销,该公司经相关领导讨论决定,谢绝了该项补助。

三、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个旧市科技局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科技局关于下达第二批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18〕88号)到位的资金30万元未达到资金文件中2018年11月95%的支付进度目标值。

(二)项目管理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个旧市科技局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共涉及12个项目21个项目承担单位,具体如下:

“新材料”专项2项,安排项目资金172.00万元,为红河砷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砷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丁基锡系列新产品制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两项目,项目按进度实施中,并计划按时验收。

“科技入滇”专项2项,安排项目资金240.00万元,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锡冶炼烟气低浓度SO2回收利用技术成果”和“云锡10万吨/年阴极铜Ausmelt双顶吹技术成果”,项目按进度实施中,并计划按时验收。

“研发经费投入补助”15项,由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个旧市联兴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个旧冶金再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实施完成的上年研发经费,获补助资金1,076.00万元。

“科技金融结合专项”3项,由云南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完成两项“2017年科技型中心企业科技贷款担保费补助”,获补助资金45.50万元;由个旧市锡隆矿冶有限公司实施完成的“2017年科技型中心企业科技贷款担保费补助”,获补助资金22.00万元;合计获补助资金67.50万元。

“院士专家工作站”3项,由云南省个旧市种子管理站承担的“袁隆平院士工作站”,获专项资金74.00万元;由个旧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的“凌启鸿专家工作站”,获专项资金30.00万元;由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个旧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的“陆颖理专家工作站”,获专项资金30.00万元;共安排专项资金134.00万元,项目按进度实施中,实施期为三年,计划按时验收。

“州(市)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1项,获项目资金30.00万元,由个旧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实施“个旧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实施期为三年,该项目实施正常,计划能按时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个旧市科技局,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强化科技创新普惠性财政政策支持,调动创新主体的创新主动性、积极性,根据《云南省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积极到我市规模以上符合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条件的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个旧自立矿冶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相关补助政策宣传和指导研发数据的填报工作。2018年研发经费补助项目15项,补助资金1,076.00万元。

个旧市科技局根据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提升全省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水平,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2018年组织符合条件的云南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获资金补助67.50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

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项目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个旧市科技局针对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只设立了项目总体目标,未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未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度进行监管

在对个旧市科学技术局进行实地评价时,未发现相关的监督检查记录或对应的问题整改报告。

(三)资金支付进度未达到相关文件要求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科技局关于下达第二批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18〕88号),涉及资金30.00万元,文件要求“2018年11月的支付进度未95%”,但该笔资金实际拨付日期为2019年10月18日。

六、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对项目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二是制定相应的监管检查办法,对项目资金及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并将监督检查记录及对应的问题整改报告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三是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至对应的项目承担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拉动社会对科技的投入为0.86亿元,2018年全市对科技投入强度超过了2.87%,项目的实施对地区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个旧市科技局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92分,评价结果为“良”。

八、整改要求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文件精神,你单位按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附件1(个旧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的要求,并将整改结果报告书在收到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之日起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以红头文件报给我局。

联系人:汤微娜  王琦智

联系电话:8870059

邮箱:gj_ysc@163.com

 

个旧市财政局

                           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