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对个旧市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印发的《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个旧市2018年度财政部分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个财预〔2019〕5号)的规定,个旧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对个旧市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该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个旧市财政局制定了个旧市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个旧市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本次个旧市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落实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的指导思想:统筹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同推进作用,坚持就业导向,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提素质、学技能,稳就业、增收入,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阻断贫困世代传递。
(二)项目绩效目标
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保障我市中职、高职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缓解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负担,让学生学有一技之长,适应社会需求,能自食其力,为家庭创收,改变家庭贫困,助力家庭早日脱贫。在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沟通,将评价绩效目标梳理如下:
1.雨露计划补助标准达标率、享受补助覆盖率达100%;
2.改善受益对象生活水平;
3.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入学问题;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个旧市财政局个旧市扶贫办文件(个财农〔2018〕9号),个旧市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预算安排50.7万元,于2018年2月27日实际到位资金50.7万元;根据个旧市财政局个旧市扶贫办文件(个财农〔2018〕53号),盘活存量资金投入3.5万元,于2018年8月24日实际到位资金3.5万元,合计54.2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个旧市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支出54.2万元,全部于2018年支出,并用于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使用率达100%。具体如下:
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表1:
时间 |
资金来源 |
个人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人数 |
补助金额(万元) |
|
中央资金(万元) |
盘活存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
||||
2018年 |
50.7 |
3.5 |
0.5 |
19 |
9.5 |
0.3 |
149 |
44.7 |
|||
合计 |
50.7 |
3.5 |
|
168 |
54.2 |
三、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根据《个旧市财政局 个旧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的通知》(个财农〔2018〕9号)、《个旧市财政局个旧市扶贫办文件》(个财农〔2018〕53号)文件使用资金等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资金使用过程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个旧市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依据《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转发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红开办〔2018〕3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保证“雨露计划”扶持政策的落地实施,确保资金安全,实施精准,个旧市教育局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个旧市雨露计划实施方案》(个开办〔2018〕16号),明确了工作内容及流程。
2.补助对象合规性:根据个旧市教育局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个旧市雨露计划实施方案》(个开办〔2018〕16号)相关要求,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个旧市扶贫办对补助对象进行核实认定。
3.发放方式合规性:
项目实施过程中,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填列雨露计划补助发放表,委托银行对补助对象进行发放,保证了资金安全,实施精准。
4.公开公示:
个旧市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根据个旧市教育局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个旧市雨露计划实施方案》(个开办〔2018〕16号)相关要求,由市教育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档案管理规范性:
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档案资料由个旧市教育体育局管理,并对项目所必需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
6.绩效自评: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建立了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并按自评工作程序开展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格式及内容符合红财预〔2015〕97号文要求,报送的资料包含部门自评材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相关资料。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数据,2018年“雨露计划”实际补助54.2万元,补助总人数168人。其中东西协作计划19人,每人补助0.5万元,合计9.5万元;就读其他中高职院校的学生149人,每人补助0.3万元,合计44.7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认可度一般
根据电话回访,综合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助力改善受益对象生活水平的认可度为50%,助力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入学问题的认可度为71.43%。就提升学生的生活水平和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入学问题的认可度不高。具体原因为:个旧市“雨露计划”的补助标准为:东西协作计划每年0.5万元/人,就读其他中高职院校每年0.3万元/人。补助金额不能完全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家庭压力依然很大。
2.具有长远的可持续性影响
根据调查显示,“雨露计划”落实资金主体投入责任,从制度上保证资金来源,缓解了个旧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教育负担,电话回访的认可度较高,具有长远的可持续性影响。
3.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
针对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受益群众对资金发放、受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调查问卷,并对受益群体进行了电话回访,根据电话回访结果表示,受益群体对于2018年“雨露计划”的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的问题
(一)实际补助人数与计划补助人数差异较大,根据立项资料,2018年“雨露计划”计划补助155人。实际补助168人。
(二)补助金发放到户工作完成时间滞后,根据个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个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个旧市雨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开办【2018】16号规定:于6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补助金发放到户工作。实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工作。
(三)社会效益认可度有待提高,认可度为74.69%。
六、建议
(一)联合个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个旧市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学校等准确统筹、预测、落实“雨露计划”受补助人数,金额,努力做到精准扶贫“应补尽补”。
(二)努力做好前期准备及协调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及时间,争取在个旧市雨露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做到补助金发放到户,确保学生在开学之前收到该笔资金,保障学生的学习。
(三)在推进“雨露计划”的同时,积极宣传及开展国家其他福利政策,最大程度的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提升受益对象对提升学生生活水平和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入学问题的认可度。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个旧市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1.82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得分如下表:
表2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指标名称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4.11 |
94.07% |
过程 |
27 |
27 |
100.00% |
产出 |
30 |
26 |
86.67% |
效果 |
38 |
24.71 |
88.25% |
合计 |
100 |
91.82
|
91.82% |
整体上来看,个旧市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金按照单位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但实际受助人数与计划受助人数差异较大,差异率为7.7%;补助金发放到户工作完成时间晚于规定的发放时间;社会效益认可度较低。
八、整改要求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文件精神,你单位按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附件1(个旧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的要求,并将整改结果报告书在收到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之日起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以红头文件报给我局。
联系人:汤微娜 王琦智
联系电话:8870059
邮箱:gj_ysc@163.com
个旧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