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印发的《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个旧市2018年度财政部分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个财预〔2019〕5号)的规定,个旧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对个旧市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该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个旧市财政局制定了个旧市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个旧市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本次个旧市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红财农〔2017〕2号)及《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个旧市2017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计划的批复》(个政复〔2017〕42号),2017年下达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资金282万元。安排卡房镇94万元,贾沙乡46万元,保和乡38万元,蔓耗镇50万元,鸡街镇54万元。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后续产业扶贫项目扶持。
(二)项目绩效目标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紧紧围绕贫困乡、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目标安排使用,通过实施产业扶持、配套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大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着力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确保实现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红财农〔2017〕2号),2017年下达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资金282万元。安排卡房镇94万元,贾沙乡46万元,保和乡38万元,蔓耗镇50万元,鸡街镇54万元。项目资金于2017年5月实际到达282万元,用于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扶贫项目扶持。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下达资金282万,资金使用236万,资金使用率为83.69%。
三、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1.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个旧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乡(镇)两级财政建立扶贫资金专户、专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户直拨,实行项目与资金分开管理制、扶贫项目资金财政专户直拨管理制、专项资金跟踪检查审计制、扶贫项目资金督查督办制、项目检查验收制等相关制度。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乡镇组织人员对实施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资金规范投入使用。
2.建立和完善扶贫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度,进行多方位、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公告,对项目计划安排、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到位、资金投入使用、筹资、集资、捐赠、投工投劳、工程质量、项目进度等项目建设不同实施阶段的运行情况采取村务公开、村民大会、张榜公布、建项目公示碑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方式进行公示公告。
(二)项目管理
据现场调查了解,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批环节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5〕168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乡申报、县审批”的原则,由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并上报实施方案后,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由县人民政府下达批复后落实资金到位到乡镇,乡镇准备开始实施项目。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资金282.00万元,其中:卡房镇94万元,贾沙乡46万元,保和乡38万元,蔓耗镇50万元,鸡街镇54万元。项目具体产出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实施乡镇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下达资金(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资金 |
卡房镇 |
建设养殖小区1个(73个猪圈),投入65.7万元; |
940,000.00 |
940,000.00 |
蔓耗镇 |
用于温氏养猪场建设(含场地建设、种苗、附属设施建设费用)个旧市蔓耗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请示(蔓政发〔2017〕106号)。 |
500,000.00 |
500,000.00 |
贾沙乡 |
项目未实施。 |
460,000.00 |
|
鸡街镇 |
进行鸡街布底寨易地扶贫搬迁52.87kw村集体电站销售安装。 |
540,000.00 |
540,000.00 |
保和乡 |
1、为每户农户引进5头优良仔猪饲养。 |
380,000.00 |
380,000.00 |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生活改善情况分析:通过调查问卷统计,项目建设对生活条件改善的认可程度为93.33%,认可程度较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切实提升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
2.经济效益分析:通过调查问卷统计,项目建设对增收的认可程度为81.33%,认可程度较高。部分项目采用入股分红的形式进行建设,切实提升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
3.生态效益分析: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交流,鸡街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既可以提供电力,又不增加环境压力,是环境效益最好的电源之一,是我国鼓励和支持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
4.可持续性分析: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交流,鸡街、卡房、蔓耗项目均采用入股分红的形式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具有可持续的收入来源,具有可持续的影响。
5.受益群众满意度分析: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受益对象满意度为82.67%,满意度较高。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加快了个旧市脱贫摘帽的步伐,对个旧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有重要作用。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6.97分,评价结果为“良”。
五、存在的问题
在经过实地收集资料、了解情况、分析数据之后,在评价过程中发现了部分问题,现将发现的问题做如下阐述。
一是部分项目未实施:通过现场调查与交流,贾沙乡计划在尼格易地扶贫搬迁点建设300亩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及养猪圈舍一座,但项目未实施。
二是档案管理不规范:在现场查阅资料过程中,部分乡镇档案管理不规范,查阅时不方便。
三是鸡街、卡房、蔓耗采取入股分红的形式进行项目建设,但建设完成后截至绩效评价日尚未制定分红方案。
六、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让项目建设及时有序进行开展。
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要求进行档案整理。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督导工作,督促被投资单位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6.97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得分如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指标名称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4 |
93.33% |
过程 |
25 |
22 |
88.00% |
产出 |
30 |
24.97 |
83.23% |
效果 |
30 |
26 |
86.67% |
合计 |
100 |
86.97
|
86.97% |
整体上来看,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人口后续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金按照单位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八、整改要求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文件精神,你单位按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附件1(个旧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的要求,并将整改结果报告书在收到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之日起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以红头文件报给我局。
联系人:汤微娜 王琦智
联系电话:8870059
邮箱:gj_ysc@163.com
个旧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