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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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25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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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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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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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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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个旧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个财绩〔2020〕17号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个旧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度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
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印发的《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个财绩〔2020〕3号)的规定,个旧市财政局委托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个旧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资金(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该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个旧市财政局制定了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个旧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本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我州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带进发展,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财教发〔2018〕126号)文件,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至2020年,实现我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准标不低于600元/生·年的目标,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适用于全州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所有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和学前班)。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支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办园条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19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2018年秋季学期在园人数3468人和年标准400元进行预算编制,财政预期投入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38.72万元,将于2019年实现在园3468人,生均公用经费138.72万元的绩效目标。保证我市幼儿园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2018年秋季学期在园人数3468人和年标准400元进行预算编制,财政预期投入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38.72万元,项目资金按春季学期实际在园幼儿人数3544人每人200元、秋季学期实际在园幼儿4000人每人200元拨付150.88万元,已全部拨到各幼儿园及中心校幼儿园。资金到位率达到108.77%。
(二)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单位公办幼儿园4月和11月均收到市财政拨入的生均公用经费共150.88万元,截止2020年2月底,2019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共计支出109.47万元,结余41.41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72.55%。
三、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由于财务人员对文件理解不够,违反规定及超范围列支.如:个旧市机关幼儿园财政下拨资金27.00万元,已使用27.00万元,其中:支付四季度的工会经费0.76万元,违反文件规定“不得用于财政供养的教职工人员经费支出”;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幼儿园财政下拨资金24.94万元,已使用24.94万元,其中:支付编外人员工资17.41万元,占全年生均公用经费的70%,编外人员工资支付占生均公用经费比例过高,支出结构不太合理。个旧市鸡街中心校财政下拨资金34.78万元,已使用34.78万元,其中:支付接待费0.04万元,超出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
(二)评价认为,该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由于对文件理解不够,资金使用率偏低,经费使用不合规,存在少数违规和超范围使用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管理
个旧市财政局按照文件要求拨付2019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每生每年400元,分春秋季学期拨付,学期标准每生200元。各学校收到经费后,按照文件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使用资金。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业务和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办公、水电、劳务、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玩教具的购置;幼儿园房屋及仪器设备的租赁及维护修缮,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用;幼儿体检、投保校方责任险、幼儿园安全及其他各项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财政供养的教职工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教师培训费由幼儿园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0%安排,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资料费等。
2019年春季学期公办幼儿园41所,其中:城区2所(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和个旧市机关幼儿园),农村39所,在园幼儿总人数3544人;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55所,其中:城区2所(同上),农村53所,在园幼儿总人数4000人。按属地管辖原则,农村幼儿园归乡镇中心校管理。乡镇中心校分别是:锡城中心校、鸡街中心校、沙甸中心校、大屯中心校、贾沙中心校、老厂中心校、卡房中心校、保和中心校和蔓耗中心校。
每年按财政安排编制经费预算,由教育科提供在园幼儿学生人数,根据公用经费年度标准测算金额,登录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系统,进入预算编审项目库,上传文件来源,录入功能科目、金额等相关信息,经过项目审批、项目排序,完成经费预算编制。
每年春秋季学期,根据教育科提供的在园幼儿人数和学期标准测算经费,经费分配表交财政局教科文科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公用经费拨付单位账户。教体局负责完成下年生均公用经费预算编制,资金由财政拨付各幼儿园及中心校幼儿园,各学校在开支范围内凭发票报销形成支出。各乡镇中心校下设公办幼儿园,幼儿园设报账员,定期向中心校财务报账,实行报账制报销方式。
评价认为,项目单位对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账务未建立专账管理,未建立财务公开制度,项目资金应建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广泛监督,项目实施后主管局对组织监督、检查、跟踪管理,力度不够。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产出数量分析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秋季学期有 41 所公办幼儿园,2019年秋季学期有55所公办幼儿园,2019年比2018年增加14 所公办幼儿园,增长率为34.15%。
评价认为,该项目资金大部分幼儿园在保证正常运转时,还增加了公办幼儿园的建立,提高了公办幼儿园的覆盖率,缓解了入园难问题。
2.项目产出质量分析
项目单位55所幼儿园中有些偏远地区幼儿园幼儿较少,大中小班编成一个班,未达到两教一保的配置。教师培训次数较少未达到项目规定的要求,生源基本稳定,办学条件与教学设施达到标准。
评价认为,项目未达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规定的教师培训费由幼儿园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0%安排,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资料费等。偏远地区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要有所增强,教师培训人数、次数要有所增加。
3.项目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分析
2019年春季学期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3544人,2018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3468人,生源增长率2.19%
评价认为,该项目资金在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时,还增加了公办幼儿园的生源增长率。该项目整体完成质量达到有关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对社会的影响
通过对该项目是否能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是否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提高社会的认可度方面的问卷调查,发出问卷45份,收回有效问卷45份,项目明显保证、提高的有40份,比率达到88.89%。
评价认为,项目实施比较明显保证了我市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了办园质量,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项目的可持续影响
通过对该项目的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经费的保障体系,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问卷调查,发出问卷45份,收回有效问卷45份,项目比较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37份,基本促进的8份,比较促进的比率达到82.22%。
评价认为,该项目实施对学前教育产生可持续性影响。
3.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对项目的了解、对项目的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对资金实施项目是否满意、对资金管理、使用和服务工作的总体满意程度的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反馈情况为发出问卷45份,收回有效问卷45份,对项目比较满意的有39份,基本满意的有6份,满意度达到86.67%。
五、存在的问题
1.财务人员对文件的理解不透彻,导致资金使用率偏低,超范围使用及违反规定使用资金。
2.对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份幼儿老师不了解政策。
3.项目单位对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账务未建立专账管理,未建立财务公开制度。
六、建议
1.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会计的管理水平,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建立专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和发展。
2.加大对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宣传力度,使幼儿教师及家长了解政策。
3.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保证了我市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该项目个旧市教体局自评得分92.80分,自评等级为“优”。
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抽查评价,综合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及群众满意度,按指标体系标准量化打分,抽查得分78.19分,项目资料报送及时性扣0分,评价得分78.19分。
按单位自查得分的30%和抽查得分的70%权重计算加和后的结果,项目最终综合得分82.57分,评价等级为“良”。
八、整改要求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文件精神,你单位按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附件1(个旧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的要求,并将整改结果报告书在收到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以红头文件报给个旧市局。
个旧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个旧市财政局关于个旧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