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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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25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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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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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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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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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19年市级孤儿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个财绩〔2020〕15号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印发的《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个财绩〔2020〕3号)的规定,个旧市财政局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19年市级孤儿经费补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该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个旧市财政局制定了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19年市级孤儿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本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市级孤儿经费补助”项目经费为2019年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补助经费,由个旧市财政局对该项目申报予以批复,并在今后的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接受个旧市财政局的监督和评价。
“市级孤儿经费补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集中供养孤儿的伙食费、日常生活用品费、被服购置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等基本生活支出;发放照料护理孤儿的保育员基本工资;以及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展孤残儿童救助等业务的医疗救助接送、民政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审批手续办理、入户核查、接送儿童上下学时发生的车辆燃修费、过路费、停车费、差旅费支出;拍摄儿童照片、刊登弃婴公告、印制表册、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购置、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公示等工作支出,以保障院内孤儿的基本生活起居和照料护理,解决民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设备购置、修缮改造等与孤儿日常供养照顾和救助活动无关的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以及项目实施内容和特点,并与个旧市财政局、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等具体项目实施机构充分对接、沟通,确定项目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 集中供养孤儿享受生活补助受益人数60以上(含60);
2. 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率100%;
3. 资金使用率逐步提高;
4. 残疾孤儿纳入保障范围率100%;
5. 孤儿认定准确率90%以上
6. 孤儿补助经费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
7. 孤儿补助经费按时发放;
8. 集中供养孤儿生活水平提升情况稳步提升;
9.政策知晓率达80%以上;
1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个旧市社会福利中心“市级孤儿经费补助”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10.00万元,2019年12月6日(个财预〔2019〕332号)收到个旧市财政局年初预算经费1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市级孤儿经费补助资金用于支付照料护理孤儿的保育员基本工资99.47万元,用于开展孤残儿童救助等业务的医疗救助接送、民政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审批手续办理、入户核查、接送儿童上下学时发生的车辆燃修费、过路费、停车费、差旅费、拍摄儿童照片、刊登弃婴公告、印制表册、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购置、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公示等工作支出10.5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22日,“市级孤儿经费补助”项目已使用资金110.00万元,已使用资金占实际到位资金的100.00%。
三、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制定了《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市级孤儿经费补助”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的使用进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但存在孤儿补助经费与老年人补助经费使用时无法严格区分的情况,会计处理未将孤儿补助经费和老年人补助经费的使用分开进行会计核算。
(二)项目管理
个旧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个旧市社会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个政办发〔2014〕139号),为孤儿救助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政策指引,政策保障力度较大;相关制度均已得到有效执行,每月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相关手续,形成孤儿保障“有进有出、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孤儿档案并进行适当的管理。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个旧市2019年孤儿补助经费安排资金110.00万元,个旧市财政局已及时进行拨付,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金已全部使用完,资金使用率100%;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19年底在册孤儿57人,均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入,残疾孤儿均被纳入保障范围,孤儿认定准确,孤儿补助经费保障标准相比上年有提高,孤残儿童生活水平、日常护理照料比较有保障。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集中供养孤儿和孤残儿童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孤儿正常的生活,促进身心健康成长。
因在院孤儿基本是残障孤儿,智力存在较大问题,故无法进行受益对象满意度调查,本次评价仅对工作人员发放问卷进行满意度调查,工作人员对该项目的满意度为100%,各被调查工作人员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在院孤儿生活有保障,孤儿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对该项目的政策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存在的问题
孤儿补助经费严格“专款专用”,会计核算不规范。根据对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支出凭证进行检查,部分送老人到医院看病或去民政局为老人办事的途中伙食补助均列入孤儿补助经费进行支出,会计核算也未将其进行区分,未严格按照孤儿经费不得用于与孤儿日常供养照顾和救助活动无关的支出的规定。
六、建议
建议严格按照《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市级孤儿经费补助”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使用孤儿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禁止将孤儿经费用于与孤儿日常供养照顾和救助活动无关的支出。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19年孤儿经费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90.69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 |
15 |
100% |
过程 |
20 |
17 |
85% |
产出 |
35 |
30 |
85.71% |
效果 |
30 |
28.69 |
95.63% |
合计 |
100 |
95.24 |
95.24% |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19年孤儿经费补助项目,项目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设立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孤儿的管理程序及工作重点。通过项目的实施,残障孤儿得到有效保障,集中供养孤儿生活水平逐步提升;但还存在补助经费未严格专款专用、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个旧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个财绩[2020]15号关于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19年市级孤儿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