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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0251-95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7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个财绩〔2020〕9号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印发的《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个财绩〔2020〕3号)的规定,个旧市财政局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该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个旧市财政局制定了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本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全省、全州就业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切实解决农村未就业劳动力的就业脱贫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托底安置措施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收入,有效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各乡镇(区)结合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在乡镇(区)和村委会开发一批乡村环境卫生清扫员、乡村社会综治协管员、乡村河(湖)道管理员等为农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岗位,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实施就业帮扶托底安置。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方案个旧市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个政办发〔2018〕99号),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的绩效目标为:对个旧市农村非建档立卡户和建档立卡户中的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等,且具有履行本职岗位能力、但收入不稳定、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进行托底安置,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收入,有效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将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结合本项目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并与个旧市财政局、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具体项目实施机构充分对接、沟通,确定项目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 安置岗位数量较上一年有增长; 

  2. 岗位安置率100%; 

  3. 安置对象准确率100%; 

  4. 安置对象补贴发放及时性; 

  5. 岗位补贴标准达350元/月以上。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6月17日,《关于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个人社发〔2019〕107号)文件,下达市级专项资金188.195万元,其中由个旧市财政局拨付资金168.00万元,个旧市扶贫办拨付资金20.195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使用补贴资金171.915万元,结余资金16.2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1.35%。 

  三、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参照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2019年资金已全部及时到位,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有完整的审批和手续,资金拨付到各个乡镇后均建立专账进行核算,资金实现“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依据《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个旧市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个政办发〔2018〕99号)、《关于加强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等。但实施过程中,未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对安置人员建立相应档案,政策宣传仅通过口头方式像安置人员进行传达。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方面:个旧市2019年共设置乡村公共服务岗位452个,较2018年增长96人,数量上有较大增长,且2019年设置的公共服务岗位均已得到安置,安置率100%。 

  2.产出质量方面:经实地调查,安置对象复核相关制度规定,为农村非建档立卡户和建档立卡户中的无法立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员,安置对象准确率100%。岗位补贴严格按照《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个旧市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个政办发〔2018〕99号)足额并及时发放,安置人员也确认及时收到补贴。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19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无法立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员人均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对安置对象的生活起到改善作用;乡村公共环境卫生方面得到有效改善,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积极作用;社会公众及受益对象政策知晓率达91.89%,政策知晓率较高。 

  满意度方面,满意度调查包含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安置对象满意度两方面,社会公众及受益对象对该项目的实施都比较满意,满意程度度均为100%。 

  五、存在的问题 

  未按实施方案进行宣传。经对乡镇进行抽查发现,项目实施单位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项目的宣传仅限于对安置人员的口头宣传,未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 

  六、建议 

  加强宣传动员。各乡镇(区)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政策,扩大政策知晓面,动员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应聘。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费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4.20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13 

86.67% 

过程 

25 

23 

92% 

产出 

30 

30 

100% 

效果 

30 

28.20 

94% 

合计 

100 

94.20 

94.20% 

  个旧市2019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项目立项符合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项目设立了相对明确的绩效目标,但未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成相应的绩效指标;认真落实动态管理制度,严格人员进出审核程序,实行合同化管理,对因政策兜底、外出务工、生病、死亡等状况无法继续胜任岗位的及时进行调整;安排资金均已足额到位,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但未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政策宣传。 

  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发挥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援助就业、稳定脱贫的积极作用,以公共服务岗位带动贫困户增收,实现在家门口就业的愿望,既增加了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个旧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个财绩[2020]9号关于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