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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0228-83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7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个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设11个业务中队,分别是:下设情报信息中队、秩序管理一、二、三、四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一、二中队、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中队、科技通讯中队、法制宣传中队、非机动车管理中队。本年大队内设机构与去年相同,无增减。

2019年共有206人,其中含在职人员52(民警50人、工勤人员2),期间退休1人,调出3人,调入2人,故总人数较去年减少1人(正常退休1人);大队有退休人员28人,较去年增加1人;其他人员152人为长期聘用的道路交通协管员、临时工,聘用人员较去年增加0人。

(二)单位职能职责

个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国道、省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摩托车安全检测、摩托车驾驶员的考试与发牌发证等工作;上路巡逻检查,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和处罚当事人;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负责辖区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审验及机动车的年度检验或初检、送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指导农村派出所开展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及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各类科技、通讯设备、设备和计算机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等工作;采用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信息和核发牌证。

(三)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进一步强化政法经费保障及管理,解决基层政法经费供需矛盾突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低、地区间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支持政法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全市政法部门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围绕建设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新定位,推动“平安个旧”建设。主要做到“四个强化,一个健全”: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强化流程管理。三是强化集中采购。四是强化专项管理。五是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四)部门管理制度

1)开展队伍整顿攻坚战役,确保了素质更过硬。一是抓队伍优化,二是抓队伍整顿。

2)开展秩序整治攻坚战役,确保了道路更顺畅。一是强化城区动静态秩序管理。二是强化国省县乡道秩序管理。三是强化重要交通节点秩序管理。

3)开展事故防控攻坚战役,确保了交通更安全。一是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防控体系。二是构建“人、车、路”相结合的防控体系。

二、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全力维护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随着复工复产的逐步加快,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车流量恢复明显,大队合理安排勤务,把管控力量向事故预防重点路段、时段倾斜,加强巡逻管控,定点与巡逻结合、线上与线下互补,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持续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百吨王”货车超载、凌晨2点至5点客运车辆违规通行等多发性严重交通违法以及辖区内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有效整治,针对性开展事故预防工作,强化夜间和恶劣天气、占道施工作业等安全警示提示,降车速、控车距、防事故。

2、合理办理因疫延期业务,创新便民服务举措。

一是有序恢复公安窗口服务。二是深化“放管服”创新便民服务举措。

3、加强源头管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对个旧辖区内有校车的幼儿园、学校进行校车安全检查和开展知识讲座。

4、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利用媒体优势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范围和宣传有效性。二是针对恶劣天气、隐患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等情况,交警大队通过新媒体平台、警示教育中心、客运站字幕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利用云南移动短信平台,对本地驾驶人开展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三是利用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春运宣传”、“五月交通安全宣传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及其他宣传活动,提升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四是改变宣传战略,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攒领取头盔的方式,延伸宣传触角,以点带面,起到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宣传效果,引领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热潮。五是以“七进”宣传为契机,通过利用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安全头盔等方式,不断强化阵地宣传的作用。

三、年度(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第一二季度个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受理并立案道路交通事故988起,造成17人死亡,283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2800元。属于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43,造成17人死亡,5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00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4.44%;死亡人无增减;受伤人数增加11,上升22.9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9450,下降41.8%;四项指数二降一升。简易程序处理事故945起,受伤224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1800元。

交通疫情防控检疫站点设置期间(20201278时至20202208时),全市共设置13个交通疫情防控检疫站点,共出动人员5335人次(公安民警辅警2315人次、卫生检疫部门1783人次、交通部门78人次、其他相关部门1159人次),出动警车703辆次。配合现场医护人员筛查车辆共355531余辆次(含湖北籍27辆),人员共980528余人次(含湖北籍47人次),登记体温异常35例,带至医院检查或送至隔离点观察人员合计145人次。

共计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0971起,罚款30818人次,警告140人次。其中无证驾驶207起、酒驾150起、醉驾77起、号牌不清晰不完整1796起;不戴安全头盔371起;超速行驶1044起;客运机动车超员3起;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质量123起。通过缉查布控系统查获及时逾期未检验车辆8辆、逾期未报废车辆1辆、驾驶证信息异常1人。

推广应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审验教育23场,311人次;满分教育28场,602人次。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39笔业务;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2058笔业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总计受教育人员110余人。发挥乡镇9个“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的作用,2020年通过“12123”平台办理道路交通事故625起。

开展隐患排查4次,主要对乍倘线、323线、326线开展排查,此次排查共排查隐患点、段13处,已整改5处,未整改8处,对尚未整改的隐患点已认真做好各类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的收集,并及时通知路产路权部门及时对尚未整改路段进行整治。

出动宣传警力人46次,出动宣传车辆12辆次,组织开展“七进”活动42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次,摆放展板30余块、悬挂横幅38条、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共发布新闻通稿103篇、通过新媒体平台曝光发生在本辖区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案例30条、受教育人数1万余人。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财政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的下达我大队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上半年下达我大队的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8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0年度,我大队的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有效地支出使用,没有出现任何违规违纪的问题,并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将中央和省级政法业务装备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采购业务装备。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大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收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财政收支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保障下,我大队有效地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国道、省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摩托车安全检测、摩托车驾驶员的考试与发牌发证等工作;上路巡逻检查,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和处罚当事人;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负责辖区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审验及机动车的年度检验或初检、送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指导农村派出所开展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及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各类科技、通讯设备、设备和计算机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等工作;采用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信息和核发牌证。较好地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道路交通拥堵形势严峻。

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渣土运输车等车辆管控难度大,特别是电动自行车和老年代步车源头管理问题严重滞后,处罚缺少法律依据。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和通行条件较差,一些集镇、乡村以路为市现象也比较普遍,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造成道路交通拥堵日益加剧的形势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由于城区主要道路前期交通规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路网结构等方面的缺陷,加上城市功能区域过度集中,群众居住、工作、教育、医疗等刚性出行需求不断增长,道路通行压力、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增大,无法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正常畅通,尤其是上下班高峰以及各种节假日等群众出行较密集的时段,交通拥堵和安全问题日益严重。

(二)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够。

我市公路通车里程约1239.01公里,农村地区道路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89.7%以上,农村公路所占比例大,道路等级低,通行条件差,大多依山傍河,呈弯急、陡坡、路窄等路况,加之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基础设施不全,道路安全隐患突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因资金问题推进困难,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

(三)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不到位。

近年来,我市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机动车、驾驶人的快速增长与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改善滞后、交通安全管控力量保障不足以及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薄弱等矛盾日趋突出,管控难度大,事故防控难等问题突出,增大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的风险。在农村“两站两员”的建设配备上,存在“两站”多站合一,“两员”身兼多职等情况,无专用办公场所,仅仅依托乡镇政府、派出所或村委会加挂牌子,未配备专职办公人员,农村“两员”未纳入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等等问题,导致各乡镇“两员”人数逐年减少,农村“两站两员”形同虚设。2019年按标准完成建设完成2个一级警保合作劝导站,按上级要求2020年度每个乡镇完成1个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任务,存在工作经费保障难、征地选址难等问题,导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四)道路电警覆盖受限,道路通行能力仍有待提高。

在取消城市主次干道的停车泊位和今年年初启用公安视频监控设备(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以来,个旧城区的主要道路停车秩序明显好转,但公安视频监控设备尚未全城覆盖,部分驾驶员仍然借机钻空违法停车,在路面执勤警力不足的情况下难以根治,电警未覆盖的道路仍被违停车辆占道,影响道路通行能力。红河大道交通信号灯年久失修,且设备陈旧,已经无法正常使用,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且,之前的信号灯控制机既不是智能信号机,也不能与市区在用的6台智能信号控制机匹配,给交通疏导和各类安保工作带来不便。

五、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个旧市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根据红财预发[2020]26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经费的通知》要求,严格管理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契机,紧密围绕平安乡村建设和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坚持创新理念、节约增效、平等协商、共建共享、协同共治,整合公安机关和保险行业资源,发挥各自优势、扩大合作范围,共同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实现“一站多能、一人多岗”,提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覆盖率和农村机动车投保率,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现代治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维护农村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度,通过个旧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人保财险个旧分公司在个旧市完成2个以上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组建一支有组织、有保障、有目标、有责任的警保合作劝导员队伍,充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社会化管理辅助力量,延伸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触角,扩大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覆盖面,加强机动车保险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农村机动车投保率,有效解决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力量薄弱,工作盲点多、管理死角多,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抗风险能力低的实际问题,切实构建起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

(三)项目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红财预发[2020]26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经费的通知》要求,根据警保合作劝导员工作的性质及要求,保障好劝导员的工作经费,每月每人300元,共计27000元。第一二季度自20205月起实现付款3600元,支出实现率达到13%

(四)项目实施情况

有效解决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力量薄弱、工作盲点多、工作死角多,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抗风险能力低的实际问题。

二、年度(季度)项目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第一二季度已按绩效目标完成乡镇劝导员工作经费的发放,无偏差情况。

三、对项目跟踪结果的判定

关于警保合作劝导员工作经费的发放是与大队辅警工资同时间发放,方便监督跟踪到位情况。

四、影响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问题

在“警保合作劝导员工作经费”项目中,我们只需牢牢把握好乡镇上劝导员的数量,将其控制在6人以内(包含6人),每月的金额数量即可保障。

五、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预测

本次项目共计拨款27000元,每月按照300/人标准准时发放,从20205月开始发放,该笔资金可维持至20217月。

六、建议和改进措施

暂无建议和改进措施

 


附件【附件3:个旧市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析表.xls
附件【附件1:个旧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析表(第x季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