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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0159-01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7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个旧市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个财预[2020]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201-6月部门整体运行及执行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个旧市司法局设11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下设一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查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法规科和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0个乡镇(处)设司法所,为个旧市司法局派出机构。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8人。截止201912月统计,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4人。

(二)单位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配合做好州级及以上立法相关工作。

2、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依法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事务,协调处理市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负责处理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8、指导管理律师工作。

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批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管理、指导本系统涉法办案业务。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

(三)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1、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司法局挂牌成立,组建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为个旧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办公室统筹协调议事、积极开展民主法治建设、配合开展督察工作。

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制定《个旧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三是代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的有效衔接;四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推进建立快捷高效便民服务模式。

3、社会治理法治化有关工作:(1)围绕工作机制创新,构建普法依法治理新格局(2)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刑释安置帮教等安保维稳工作。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4)紧扣司法为民目标,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保(5)加强律师管理服务,发挥司法行政监督指导作用(6)全力深化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

4、其它重要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全年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足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特殊人群管理、人民调解、律师管理等职能,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将深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个旧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将民创工作融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等业务工作中,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推动民族大团结、大融合。

(四)部门管理制度

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个旧市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和《预算绩效指标体系》。

二、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局每季度、每年度结束前,均对本季度、本年度重点工作绩效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跟踪,总结汇总、自查自评,上报财政部门。

三、年度(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个旧市司法局年初预算本级财政批复资金9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38万元,项目支出43.12万元。20201-6月,共收到财政下达年初预算资金780.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资金,实际支出年初预算资金411.07万元,预算支出占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2.64%。上半年,我局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节能降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市财政下达的全年预算指标来安排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1-6月绩效目标情况。

1、完成:人民调解案件数641件;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1个;法律援助案件数320件;法律援助业务培训1次;乡镇司法所举办人民调解员知识业务培训次数4次;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次数2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覆盖率93.87%;“法律六进”法治宣传覆盖率87%;法律援助业务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法律援助率100%;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率100%;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核实和网上登记录入率100%;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0%;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100%;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控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1%;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8%;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率、排查率100%;开展专项纠纷排查活动排查率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46.38%; 各项工作及时完成率90%

2、未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个,原预计10月底竣工,因疫情影响预计会在12月底竣工;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9040份,塌时间进度61.92%,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不理想,下半年计划开展“民法典”、“12.4”宪法等宣传活动,将加大发放力度。

3、取消:组织在线学法和考试参考率>=92%,按照上级普法主管机关的统筹安排部署,今年在线学法不再组织开展考试活动。

部分定性指标由于无法量化,未出现不良反馈结果,均视为已完成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日常运转公用经费缺口大,加剧日常公务运转困难。

财政预算每年按人头0.55万元的标准安排行政日常公用经费,但同时还要抵扣车辆运行维护费、公用经费和职教福利费用等,实际保障标准仅为0.32万元,加之今年预算指标细化,原来可以统筹使用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职教福利费以及公务用车专项补贴等各项公务费被限定使用,不能灵活调配,致使日常公务运转更加困难。

2、专项业务费用不能及时形成支出,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办案业务费、装备费和重点项目经费均为专项资金,需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专项业务工作和采购装备时使用,但往往很多工作,资金已到位,相关工作安排还没细化,工作不能及时开展,导致专项资金无法形成支出,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六、建议

1、建议财政加大预算力度,足额配套我局行政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我局日常公务运转。

2、建议科学合理下达预算指标,在下达指标过程中,对部门编制的预算指标考虑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调整,避免部门的收支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较大偏差,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3、建议上级部门在下达专项资金时,尽快形成开展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或者办法,以便我局在收到资金时及时开展专项工作,列支专项经费,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附件1:个旧市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析表(第1-2季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