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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00148-164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7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原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事业单位,是属于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20192月根据《中共个旧市委、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个旧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发〔20192号)精神,组建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3)待遇保障和法规科(4)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事业单位,核定机关事业编制3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

2019年年初,在职职工30人(注:女性21人)、退休人员9人,在职员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5人,工勤人员4人。2019年期间,经过人事变动调整,调出在职职工2人,退休1人,调入在职职工3人,2019年年末,在职职工30人(注:女性20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实有编制人数30人。

(二)单位职能职责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三)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1.以为民办好实事为核心,狠抓扩面征缴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医疗保险覆盖面。把医保扩面征缴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全市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截止20206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411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5012人,两险参保人数369127人,参保率为97.3%。目前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550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

是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医保缴费宣传工作。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由医保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医疗保障部门积极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系统对接和宣传工作,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宣传力度,利用短信、微信、公共平台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采取电子税务局缴费、银行端手机APP缴费、农村信用社代收缴费、税务征收大厅缴费等多种缴费方式进行缴费,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将缴费时间延长到2020625日。

2.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着力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好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情况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工作。自20202月至6月,对个旧市范围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缓”等措施,职工基本医疗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10%降至5%,对2月已缴纳的应减征保费,按程序做退款处理。减征期间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划帐比例)保持不变,此次阶段性减征工作还在开展过程中,预计可为全市535家企业减免基本医疗保险费共4434万余元,切实将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为企业减负,为发展助力

3.接续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上年结余资金128.49万元,2020年财政安排资金602.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02.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0万元,2020年上半年城乡医疗救助1547人次、支出106.75万元,其中:直接救助1255人次、支出88.95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城2143492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特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保1583人、支出17.8万元,目前结余资金624.07万元;对州级重特大疾病救助共支出20.50万元。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制,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01910月成立了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曦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马青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由杨爱洁任办公室主任。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二、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没有偏离绩效目标。(1)确保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险。(2)有效防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本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救助。(3)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4)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医疗补助资金、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5)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医疗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年度(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1-2季度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表                               单位: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20年预算收入

20201-2季度收入

决算与预算收入差额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预算支出

20201-2季度决算支出

决算与预算支出差额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652,086.00

2,718,280.97

933,805.03

74.43%

3,652,086.00

2,997,466.76

345,380.76

82.0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94,605.00

0

-294,605.00

0.00%

294,605.00

0

-294,605.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45,555.00

330,000.00

-15,500.00

95.51%

345,555.00

211,608.64

-133,946.36

61.2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00

29,946.88

29,946.88

#DIV/0!

0.00

29,946.88

29,946.88

#DIV/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884,900.00

0

8,884,900.00

#DIV/0!

8,884,900.00

0

8,884,900.00

#DIV/0!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500,000.00

0

500,000.00

0

500,000.00

 

500,000.00

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9,999,050.00

225,000.00

9,774,050.00

2.25%

9,999,050.00

128,156.20

9870893.80

1.2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04,788.00

98,000.00

6,788.00

93.52%

104,788.00

53,908.83

50,879.17

51.45%

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

0.00

0

0

0.00%

0.00

659,940.01

659,940.01

0.00%

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1,050,150.00

 

 

0.00%

1,050,150.00

2461.6

-104768.84

0.00%

2109901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949,988.16

20,000

2,929,988.16

0.68%

2,949,988.16

95,366.79

-2,854,621.37

0.32%

2296013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0.00

0

0

0.00%

0.00

00

0

0.00%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0.00

0

0

 

21012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140,389,150.00

62,417,800.00

-7,7971,350.00

44%

140,389,150.00

62,417,800.00

-7,7971,350.00

44%

合计

4,229,387.00

168,170,272.16

65,839,027.85

 

4,229,387.00

168,170,272.16

66,596,655.71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截止20206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5012人,项目完成率为100%。收到中央财政补助6241.78万元,资金到位率44%。后续资金会陆续到达,支出实现率100%

2、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截止2020630日,收到中央财政补助602.04万元,资金到位率67.76%。实际支出资金88.95万元,支出实现率14.77%

3、建档立卡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020年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389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资金到位0万元,到位率0万元,资金到位率0%。支出实现率0%。预计三季度到位。

4、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障费用兜底补助资金。20201-2季度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兜底保底506人次。符合规范转诊转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当季已到位资金0万元。

5、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资金。当季已到位资金0万元。每年于10月份将医疗补助金划入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保卡内。

6、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当季已到位资金0万元。预计三季度到位。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实现率较低。由于2020年收到的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2021年参保,所以支出集中到年底,导致上半年支出率较低。

2、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障费用兜底补助资金,当季已到位资金0万元。由于上年结余较大,还在使用上年结余资金。

六、建议

加快资金的到位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工作通知如下:缴费标准:基础资料表中“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填报。2019年“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250元,“财政补贴标准”不低于520元,2020年两项标准均在2019年基础上提高30元。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250元,“财政补贴标准”550元。

2、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201451日正式颁布实施, 建立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是社会救助工作中全面系统的综合制度。城乡医疗救助是为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而推行的一项新型救助工作,是社会救助和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个旧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通知》:2020年度个旧市户籍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130元/人/年;个旧市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70元/人/年;特困供养人员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保。

3、建档立卡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红财社发【2018162号文件,自2018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实施定额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进行补贴。省级和州()财政分担比例仍按原比例执行,即:省级和州()财政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比例承担。

4、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障费用兜底补助资金。按照云政办发【2017102号文件 ()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 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省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5、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资金。《关于调整提高我省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份退休生活和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红组通【201653号)第三 经费来源和发放方法。

6、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红政办【2016203号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实现“病有所医”的工作目标,在我州各县市建立操作规范、程序便捷、管理科学、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紧密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建立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资金筹集:从2017年开始,州、县市两级每年度按700万元筹集,其中:州本级每年预算安排50万元,县市财政每年每县市预算安排50万元。县市所安排的资金于当年6月底前统一汇入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

(二)项目绩效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截止20206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5012人,项目完成率为100%

2、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截止2020630日,享受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人数38522人次,实际救助2874人次。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3、建档立卡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020年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389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能持续参保。

4、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障费用兜底补助资金。20201-2季度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兜底保底506人次,符合规范转诊转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

5、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资金。当季已到位资金0万元。每年于10月份将医疗补助金划入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保卡内,助力于关怀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

6、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当季已到位资金0万元。预计三季度到位,着力减轻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负担。

(三)项目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4038.92万元,20201-2季度下达资金6241.78万元,预算支出6241.78万元。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医疗费用。

2、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安排资金888.49万元,20201-2季度下达资金602.04万元,预算支出88.95万元。

3、建档立卡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52.04万元,20201-2季度下达资金0万元,预算支出0万元。

4、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障费用兜底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05.02万元,20201-2季度下达资金0万元,预算支出0万元。

5、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9万元,20201-2季度下达资金0万元,预算支出0万元。

6、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安排资金50万元,20201-2季度下达资金0万元,预算支出0万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1)确保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险。(2)有效防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本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救助。(3)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4)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医疗补助资金、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5)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医疗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年度(季度)项目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完成率为100%。收到中央财政补助6241.78万元,资金到位率44%。后续资金会陆续到达,支出实现率100%

2、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截止2020630日,收到中央财政补助602.04万元,资金到位率67.76%。实际支出资金88.95万元,支出实现率14.77%

3、建档立卡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资金到位0万元,到位率0万元,资金到位率0%。支出实现率0%

4、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障费用兜底补助资金。当季已到位资金0万元。

5、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资金。当季已到位资金0万元。预计三季度到位。

6、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当季已到位资金0万元。预计三季度到位。

三、对项目跟踪结果的判定

我单位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没有偏离绩效目标。确保各项资金到位,足额支付。

四、影响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问题

1、人员增减变动。项目绩效目标是根据2019年实际发生数来预测2020年的,而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建档立卡户人数会有增减变动。

2、项目资金大部分在下半年下达,导致上半年的资金到位率和支出率较低。

 

五、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预测

根据往年实施情况,我单位项目产出指标基本完成率较高。

六、建议和改进措

建议加快下达资金。我单位将加快支出。

 



附件【附件1:个旧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析表(第2季度).xlsx
附件【附件3:个旧市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析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