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
-
索引号gjsczj/2025-00019
-
发布机构个旧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8-16
-
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检查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个旧市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经过材料报送、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汇总报告五个阶段,现已全面结束,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我局成立检查组,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2021年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和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依法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睿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全过程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检查纪律,履行检查程序,亮证执法,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二、检查结果
通过依法检查,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睿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执业情况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21年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71项检查标准的要求,采购程序操作规范,采购资料齐全,采购结果客观、真实、有效,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附件【个旧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检查结果公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