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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551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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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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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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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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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个旧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doc】
附件【个财会发〔2022〕2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doc】
附件【1-1190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