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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95516-33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8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个旧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doc
附件【个财会发〔2022〕2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doc
附件【1-1190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