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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95447-88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6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废止《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详见附件。



附件【1-38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废止《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个财会发〔2023〕3号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废止《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废止《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