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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544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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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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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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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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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规范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工作,提升科学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推动科学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印发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 》(财会〔2022〕2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个旧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红财会发〔2022〕_3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貝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的通知(云财会[2022]86号).pdf】
附件【红财会发〔2022〕_3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