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95438-92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务、资产管理有关要求,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的会计处理,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29号 ),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个旧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红财会发〔2022〕_3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云财会[2022]85号).pdf
附件【红财会发〔2022〕_3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