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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95407-966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8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结果公示的通知(个财会发〔2024〕7号)

各单位: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红财会〔2024〕6号)文件要求,个旧市财政局作为牵头部门印发了《个旧市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至8月31日,经过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现已结束,检查结果情况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我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于2024年7月23日至24日依法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抽取个旧市嘉行财务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个旧瀛洲会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全过程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廉政制度和财政检查工作纪律,按照检查程序开展检查工作。 

  二、检查结果 

  通过依法检查,个旧市嘉行财务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个旧瀛洲会计咨询有限公司都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云财规〔2020〕1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未发现存在违反检查内容的做法。  

   

  (此件公开发布) 

个旧市财政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