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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gjssjj/2025-0001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9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2024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在个旧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个旧市审计局局长 谢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个旧市2024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放在突出的位置,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以“问题通报、联合督查、常态回访、下发整改函”为抓手,加强审计整改督查,多举措狠抓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对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逐项研究整改,着力巩固审计成果,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实效。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104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问题91个、分阶段整改问题7个、持续整改1个,移送问题5个。截至2025年11月末,已完成整改89个(立行立改86个,移送1个,分阶段2个),问题整改率94.51%(立行立改类),整改问题金额9.98亿元,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3项。

(一)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情况

1.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10项,已整改9项,已整改金额81614.12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25项,已整改17项,已整改金额2321.94万元。

3.政府投资及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4项,已整改4项,已整改金额92.82万元。

4.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16项,已整改16项,已整改金额430.81万元。

5.民生及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27项,已整改27项,已整改金额249.22万元。

6.自然资源审计查出问题22项,已整改16项,已整改金额15067万元。

(二)未完成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15项,其中:移送未办结4项,分阶段整改未到期5项,持续整改未到期1个,正在整改5项。

二、未完成整改问题原因分析

在全市上下的通力协作下,各整改单位主动扛责、积极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需要集中攻坚。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部分问题涉及资金数额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筹措安排归还资金压力较大,导致需要归还和拨付资金类问题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是整改措施缺乏精准性与实效性。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因国家政策调整、司法诉讼程序、企业经营困难等因素增加了整改难度。是贯通协作缺乏顺畅性与力度。当前多部门监督合力尚未充分显现,相关部门参与审计整改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行业主管部门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开展行业自查自纠的情况不多,建立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做的不实不足。部分单位整改责任未压实整改责任单位推动措施不力,部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责任人变动频繁,工作交接不到位,部分人员责任意识不够强,致使整改责任落实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审计问题整改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畏难情绪,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审计建议和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做到“治已病、防未病”,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域的综合效果。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详尽的内部整改责任清单和动态台账管理制度,将审计反馈的问题逐项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责任岗位和责任人,明确每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闭环管理”的严密责任链条,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整改措施上要精准务实

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方案。方案必须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责任人、时间节点和预期成果,确保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分类加强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复杂程度、资金规模、政策调整周期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审计组进行充分沟通反馈,为后续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改合力

各整改责任单位主动与审计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探讨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准确理解审计整改要求,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整改方向偏差或效率低下。针对可以特殊销号的,对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动导致审计处理意见无法或者无需继续执行的、审计查出问题受整改手段所限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且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等情况,可以申请特殊销号,整改单位要及时向市审计局提交详细说明和佐证材料,提出销号或调整申请,市审计局按程序组织核实认定,对符合情形的予以特殊销号或备案,确保整改工作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