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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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sjj/2025-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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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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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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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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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2024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个旧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谢 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个旧市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强化审计监督,不断夯实经济安全基础,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2024年完成审计项目14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98758.52万元,其中:违规金额91.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8665.92万元,查出非金额计量问题27个。提出审计建议35条,已被采纳21条。报送审计专报、要情等3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9篇。向市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事项3件。审计结果表明,2024 年全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337”工作思路,有力应对复杂严峻形势,在攻坚克难中砥砺前行,在转型升级中开拓新局,经济回升向好,社会保持稳定。
抓牢发展要务,聚集经济建设。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充分调动全市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动能,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优化支出结构,兜牢民生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0.28亿元,统筹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21.12亿元,民生支出达25.9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9%。
聚力风险防范,筑牢监督“防火墙”。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和融资行为。抓住中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机遇,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66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0.3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0.23亿元,置换存量债务的专项债券4.4亿元,有效缓解短期偿债压力,推动债务结构优化。
审计整改加力,整改成效显著。建立健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格局。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129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12个、分阶段整改问题10个、持续整改问题1个、移送问题6个。截至2025年5月末,已完成整改90个,问题整改率80.4%(立行立改类),整改问题金额9.89亿元,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9项。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个旧市财政局组织的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092万元,较上年增长3.6%,预算支出321069万元,较上年减少9.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018万元,预算支出完成6059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合计5719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683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45098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预算执行缺乏有效刚性约束。一是预算调整数与批复数不一致。2024年度决算草案中的调整预算数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数不一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数增加20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数增加2528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减少40万元。二是政府采购预算未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超年初预算197.9%,其中118个单位年度采购预算为0,实际采购金额共计11772万元。
2.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部分上级下达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199项上级补助资金共33036.1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
3.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企业将367万元化债资金用于偿还以前年度水费、水资源费等费用支出;1个企业将专项债券资金3500万元转入基本户使用,未按规定在专户核算;3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共16600万元,拨付至项目单位时间均超10个工作日。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9232万元项目资金被平衡预算用于“三保”支出,其中包括上级拨付的“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30.69万元,“涉企专项资金”38.43万元。三是项目监管有漏洞。个旧市财政供养人员143人违规享受免费“两癌”筛查;1人重复享受免费宫颈癌筛查;“两癌”筛查个案信息录入不实,包括50人完成筛查未录入系统、4人身份信息录入错误、17人自费体检信息被录入免费筛查系统。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2个部门无预算采购固定资产、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1.10万元。
2.决算编制不完整。3个部门将收到的工作经费、个人缴纳的伙食费等纳入往来款核算,导致决算报表收入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8.01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糖料蔗良法良种技术推广补贴发放不及时。二是3个乡镇多发、少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耕地632.67亩,涉及金额3.89万元。三是1个部门下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使用动物防疫专项资金,2家下属单位挤占专项资金支付编外人员工资及代理记账费用,涉及金额10.94万元。
4.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个部门代收的售房款未足额上缴市级财政,涉及金额280万元。
5.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部门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产管理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房屋资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个部门负责实施的4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交付使用的1974.30万元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6.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往来款长期挂账,其中其他应收款44.64万元,其他应付款30.85万元,资金超两年未使用形成存量资金25.77万元。1个部门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重复支付设计费3万元。
在延伸审计过程中,发现上述部门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下属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村集体收入未纳入集体账户核算和监管、专项补贴发放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二、政府投资及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2024年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1项,送审投资额8596.92万元,审定投资额8515.58万元,核减投资额81.34万元,核减率0.95 %。
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程序不规范。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二是费用管控不到位。列支应由其他项目承担的差旅补助费0.39万元、列支车辆加油11.08万元,且核算手续不全。三是多计投资额。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价款81.34万元。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24年完成对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团市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三重一大”会议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2家单位大额支出349.04万元、1家单位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均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接待费管理不规范。4家单位存在支付接待费“三单一函”不全、陪餐人数超标、一函多餐等问题,涉及金额14.79万元。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家单位部分会计凭证原始资料不齐全涉及金额7.46万元;1家单位9.2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此外,还存在应收未收团费、结余资金应缴未缴、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民生及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个旧市2022—2023年市管党费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九家单位党费审计、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原育繁示范中心2018—2023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鸡街镇人民政府、沙甸街道办事处所辖村委会(社区)2018—2023年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5家单位党费使用未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使用党费,涉及金额19.51万元;3家单位将党费用于冲减账面红书、发放纪念品、支付与党内的活动无关的费用涉及金额2.73万元。二是现金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现金收入未及时存入银行、违规使用现金进行结算、会计资料逻辑不符涉及金额34.72万元。三是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较为混乱。3个村委会餐费支出超标准0.55万元;1个村委会应收款项长期挂账15.53万元;1个村小组公款私存8.89万元;1个村小组收入未入账0.18万元;1个村小组支出4.29万元无单据。1个村委会应收未收租金1.1万元;1个社区居委会未按期收回村级互助产业发展资金40万元;2个社区居委会未经审批人签批列支费用共100.06万元。四是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1个村委会出租农村集体资产未进行评估;1个村委会、7个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租赁未签订书面合同;2个社区居委会8.89万资产未登记台账;3个村小组未对33宗集体耕地进行资源登记。
五、自然资源审计情况
2024年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建设不健全。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等3项制度。二是业务审核程序不规范。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许可决定信息未公开、公示;7个做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未经法制审核。三是未充分发挥监管职责。应收未收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652.36万元;未督促43个项目的土地复垦义务人缴纳逾期的土地复垦费;1个项目推进缓慢未完成国土综合整治目标任务;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19.79亩被违规占用;未严格督促项目业主方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恢复;未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相关义务;未按规定注销6家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企业的矿业权证;12宗面积199.43亩土地闲置未进行处置;罚没物资无仓库堆放、无专人管理、信息登记不全。四是未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9.56万元;会计核算不实14895.18万元;多付工程款10.13万元。五是超范围支付公务接待费。28次向6家有偿服务第三方公司进行接待,涉及金额2.13万元。六是未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未按要求及时向税务机关交换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导致耕地占用税未能及时全面征收。此外,还存在未完成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2023年1240亩垦造耕地任务的问题。
六、审计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涉嫌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6件(移送市纪委5件,移送行业主管部门1件),移送事项正在办理中。
七、审计建议
(一)认真落实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不断发挥财政支撑保障作用。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打破支出固化格局,科学谋划资金支持方向和规模,不断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核查和清理回收机制,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强化资金使用合力。二是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加强对预算编制过程的实际调研和分析,确保编制的预算符合实际需求,督促预算单位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督促部门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职能作用。
(二)聚焦重点领域工作任务,确保项目资金管理合规使用。一是强化政策落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重大政策措施,及时合理分配资金,高效合规使用资金,更好服务我市转型发展。二是强化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强化部门监管。各业务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抓实抓细专项债券资金、农村“三资”、国有资产、资源等领域的监管。
(三)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切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不断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抓住“十五五”规划起草的重大有利时机,修改完善各项发展规划目标、发展速度,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工作实际。二是营造高质量良好发展环境。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大力整治重金属污染,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三是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规范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管理,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增强对相关资金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全面加强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构建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压实各方责任,推动标本兼治,提高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探索建立审计整改评价体系。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约谈机制,与人大、纪委监委、政府督查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持续放大“发现一点、规范一片”的综合效应。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组织领导。构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贯通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各项经济活动中的监督、评价、服务、预警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本次报告的是我市2024年以来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除涉密内容外,将依法向社会公告。目前,本报告反映的各类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全面的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州、市党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安排,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努力发挥审计监督独特作用,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