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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291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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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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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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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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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李伟良同志任贾沙乡乡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受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委托,我局自2017年10月9日起,对李伟良担任个旧市贾沙乡乡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及时向我局反映,也可在审计组进点后,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将在审计期间进行落实。我们将按相关法律为你保密。同时,对审计组人员是否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可一并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从2017年10月9日起,期限一个月。
邮政编码:661000 联系地址:个旧市五一路58号
邮箱地址:yngjsj@126.com 联系电话:2123415
审计组长:徐源擎 审计组员:杜晶 雷应伟
审计组电话:2131119
个旧市审计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