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29号
个旧市司法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和部门决算(草案)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个旧市审计局2018年1月至3月组织对个旧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司法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和部门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司法局内设7科室,截至2017年末,共有编制5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4名,聘用人员16人(含乡镇聘用人员)。有定编公务车辆4辆,实有公务用车4辆,是执法执勤用车。在银行开设3个账户。
(一)预算批复和执行情况
个旧市财政局对司法局上报的部门预算进行了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847.6万元;部门预算支出8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92万元,项目支出36.68万元。
2017年决算收入总计1111.07万元(上年结转159.5万元,本级财政收入831.31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83万元,其他政法转移支付37.26万元),支出总计98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22万元,项目支出97.23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159.5万元(基本支出结转83.2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6.27万元),本年结转结余127.6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6.6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0.98万元)。
(二)部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17年非税收入总计95.01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92.72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9万元),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已全部缴入本级国库。
(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
1.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0.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2.2017年无会议费。
3.2017年培训费支出3.19万元。
4.2017年的各种津补贴支出合计294.45万元。
(四)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固定资产2017年初833.76万元,年末868.91万元,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购置设备,购置按要求报批,手续完备。
(五)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7年度,按照个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编审要求,司法局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了部门决算。经审计,司法局决算报表中单位财务收支、资金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均是在全面清理核实、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录入的,综合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决算报表存在不真实、不完整、不合规的问题。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司法局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单位的财政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情况,2017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年初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已向社会公开,并建立了有关内部管理制度。但应加强车辆运行费用支出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