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审计局关于个旧市2018年一季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
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个旧市审计局组织对个旧市2018年一季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7年,个旧市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1713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1146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下同)保障21146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225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上级下达个旧市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860套,基本建成任务70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5户。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978套,基本建成任务1408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3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5户。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7年,个旧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 410.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8 357.75万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05.97万元,市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 202.48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2 244.15万元;当年支出13 449.2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7 51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9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支出4 717.1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63.47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654.58万元;年末累计结存2 961.15万元。
2017年,个旧市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等通过银行贷款的社会融资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44 100万元。至2017年底,个旧市城镇安居工程银行贷款和专项建设基金余额66 810万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个旧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向银行贷款、整合存量资金、足额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消费和带动就业、优化城市功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发现,个旧市在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住房分配运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
个旧市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国开行基金4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21日结余3953.15万元(含银行结息20.77万元)。该项贷款截至2017年底闲置未用超过1年。
(二)安居工程建设分配滞后,未发挥效益
1.卡房镇40套廉租房(2012年)已基本建成但尚未按规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截至2017年底未竣工验收分配入住。
2.保和乡2014公租房39套,于2015年12月24日通过竣工验收,截至2017年底尚未分配,空置时间达2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个旧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个旧市住建局:一是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截至2017年底闲置未用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快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根据个旧市实际,尽快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以形成长效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个旧市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国开行基金4000万元,截至2018年8月22日,该基金已支付3790.8万元,基金余额209.2万元。
截至2018年5月17日,卡房镇40套廉租房已竣工完善相关基本建设审批手续,并竣工验收分配入住;保和乡39套公租房已分配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