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审计局关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
“五小水利”重点县个旧市2015年工程
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个旧市审计局2018年8月至10月,组织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重点县个旧市2015年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4月,个旧市人民政府成立个旧市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处),作为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2015年7月,红河州水利局、州财政局(红水农水〔2015〕43号)批复同意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引水堰4座,水池33座,总容量8 600m3,安装管道158.648km;总概算投资2 304.04万元,资金筹措:中央财政补助12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州级财政配套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60万元、其余的94.04万元为受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工程于2015年10月1日开工,2018年2月7日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完成批复工程建设内容。
建设管理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标段中标金额570.28万元,二标段中标金额737.04万元,三标段中标金额540.15万元。直接委托招标代理、监理、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本项目中央、省级到位资金2000万元,市发改局拨入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截至2018年8月15日,共支出项目资金1849.11万元。
本项目完成投资2007.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882.92万元元,待摊投资1 24.6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招投标制管理;会计核算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虚列待摊投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9.20万元
(二)竣工验收费3.67万元,尚不能列入待摊投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个旧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建设单位依法整改。
个旧市审计局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进一步规范合同条款,完善条款内容,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被审单位建设管理处已按要求依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