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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202741-97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28号

  个旧市审计局关于大屯镇2011年公租房项目

  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个旧市审计局自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对大屯镇2011年公租房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个旧市大屯镇星河路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8栋土建装修工程、水电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本项目于2016年12月15日竣工验收。项目由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立项建设,批复建筑面积28 748.8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 880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屯镇人民政府,实际实施采用与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共同合作建设的方式。项目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变压器安装、工程设计、勘察、监理、测绘、招标代理、造价咨询(3份)、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2个)等19个项目以直接委托方式发包。

  截至2019年4月30日,本项目共收到资金4 528.96万元, 支付资金4 528.96万元。本项目完成总投资4 978.4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建设管理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能够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但项目存在多计工程投资、项目建设规模超批复、未履行部分建设程序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44.99万元。

  (二)项目建设规模超批复。建筑面积超批复4 348.72平方米,审定总投资超批复投资28.37%。

  (三)未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程序。无初步设计及概算,未办理环境影响报批手续,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四)财务方面存在项目未单独建账核算、财务核算及管理不规范问题。

  (五)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个旧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令大屯镇人民政府进行整改,并将未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程序问题分别移送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个旧市水务局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个旧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工程资料的收集、管理、分类归档;二是加强财务审核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凭证附件进行审核,力求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完整规范、附件齐全准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被审单位大屯镇人民政府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整改,移送处理问题移送部门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