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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202705-772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1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审计局关于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部门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 计 公 示(2021年第10号)

个旧市审计局关于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部门决算

(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2021年第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412日起对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部门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部门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单位党费使用管理情况、网络安全建设及绩效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有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2021412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0个工作日

三、有关情况反映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及涉黑涉恶相关审计线索,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四、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谢璟  

主审:卢文静

审计组成员:郑清梅、李月慧、杜晶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谢璟(0873-2155610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市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2123415

 

 

       

                                    个旧市审计局

                         20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