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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202659-74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3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审计局关于个旧市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结果公告

个旧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10号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个旧市审计局2019年10月至2021年4月组织对个旧市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个旧市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位于个旧市大屯镇星河路小寨村委会旁。工程于2018年1月15日开工,2020年10月15日竣工验收,尚未投入使用。建筑结构类型为6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5.2米,批复建筑面积3168平方米,实际完成建筑面积3229.47平方米;估算总投资673万元(不含征地费和装备设备费),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地方自筹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室外道路附属工程的批复和实际建设内容为:广场、硬化停车场地2038.70平方米,道路场地2304.67平方米,绿地场地5197.92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截至2021年3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1738.56万元,项目支付资金1707.53万元。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267.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 1497.37万元、待摊投资770.24万元。

  经审计,本项目履行了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按相应的财务及会计制度执行,但审计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及投资超概算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0.17万元。

  (二)完成投资超批复总投资57.84%。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个旧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建设单位依法整改。

  个旧市审计局提出建议: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前期规划及选址工作的合理性,同时认真编制可研,合理控制投资造价等。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被审计单位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按要求依法整改;超批复投资的问题已办理追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