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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264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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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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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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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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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审计局关于个旧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执行部门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公示
(2023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20日起对个旧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执行部门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个旧市统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部门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单位党费使用管理情况、网络安全建设及绩效情况等进行延伸审计。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3年3月20日至4月5日。
三、有关情况反映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及涉黑涉恶相关审计线索,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四、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陈叶波
审计组主审:李月慧
审计组员:张健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李月慧0873-2131100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市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2123415
个旧市审计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