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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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gaj/2026-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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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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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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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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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公安局关于举行《个旧市养犬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政发〔2010〕51号)要求,现将《个旧市养犬管理办法》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点,在个旧市行政中心18幢1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 宁 个旧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刘 恒 个旧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许 军 个旧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管理科科长
王 丽 个旧市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李 剑 市政府办法规科科长
(四)听证代表
1.社区代表
李立华 和平社区
杨崇英 和平社区
华丽琼 和平社区
龙 超 宝华社区
吴程波 五一社区
曾志明 五一社区
刘 明 跃进社区
黄钰迎 绿海社区
李晗蕊 绿海社区
白 玲 绿海社区
普祥菊 新寨社区
李 瑶 新寨社区
张雪梅 金湖西社区
李俊钰 云锡机厂社区
陈国智 金湖南社区
曹秀芬 308队社区
敖 娜 云锡建安社区
廖秀蓉 金湖东社区
2.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
何 睿 市人大代表
马 艳 市政协委员
3.职能部门代表
杜秋菊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
李哈索 市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卢徐磊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伟东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局监察保卫科科长
杨 晓 个旧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戴兴荣 个旧市卫健局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科科长
胡金花 个旧市司法局法制调研与督察科科长
(五)听证旁听人
刘智康 个旧市公安局宝华派出所副所长
马晋南 个旧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四级警长
(六)听证记录人
王娟娟 个旧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三级警长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
(二)欢迎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个旧市公安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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