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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索引号
    gjszrzyj/2024-0002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3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及大屯街道、鸡街镇、沙甸街道3个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结果的公告(第3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及其《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听证报告起草单位联系。

附:《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及大屯街道、鸡街镇、沙甸街道3个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3日



《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及大屯街道、鸡街镇、沙甸街道3个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及其《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我局于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召开了《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及大屯街道、鸡街镇、沙甸街道3个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及大屯街道、鸡街镇、沙甸街道3个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 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会议地点:个旧市自然资源局3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23名。决策发言人1名、听证监察人1名、听证代表19名、听证记录人1人。

(一)听证主持人:

刘华清(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二)决策发言人:

杨建忠(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李 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规科科长)

(四)听证记录人:

刘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

王 明 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副主任委员

蒙龙兴 市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

黄永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 欢 市统计局综合核算科科长

孙双会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副科长

林 英 市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张智宇 金湖街道工作人员

普 娅 宝华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 路 大屯街道办副主任

马锐霄 沙甸街道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孙忠生 鸡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 莎 云南个旧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 松 鸡街村委会

(六)法律工作者:

蔡大铭(云南李凌律师事务所)

(七)技术单位陈述人:

冯册俊(云南瑞优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四、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代表从不同方面对《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及大屯街道、鸡街镇、沙甸街道3个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19名代表认为原则同意《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及大屯街道、鸡街镇、沙甸街道3个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现归纳如下:

1、建议大屯街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为一、二类定级。

2、星河路、奥体路、环湖西路周边建议不要划为Ⅲ级;按照空规滇南中心定位进行定级。

3、进一步核实城镇开发边界。

4、建议将草案中鸡街镇城镇土地定级调整为Ⅰ级。具体为:莲花塘水库、火车站、哨上至212与326片区。

五、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就《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及大屯街道、鸡街镇、沙甸街道3个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的基本背景、主要内容、依据、相关背景、调查成果等作了客观全面的说明;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决策发言人逐一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六、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包括对拟作出决策的赞同意见、反对意见、其他意见及其主要理由作出客观归纳和总结

此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对《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及大屯街道、鸡街镇、沙甸街道3个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这一听证事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均同意《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及大屯街道、鸡街镇、沙甸街道3个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尚未提出反对意见。

七、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1、建议大屯街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为一、二类定级。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将大屯街道、鸡街镇及沙甸街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细分为一、二类进行估价。

2、星河路、奥体路、环湖西路周边建议不要划为Ⅲ级;按照空规滇南中心定位进行定级。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将星河路至两海大道之间的定级范围调整至Ⅰ级;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对部分级别范围进行了细微的调整。

3、进一步核实城镇开发边界。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核实城镇开发边界。

4、建议将草案中鸡街镇城镇土地定级调整为Ⅰ级。具体为:莲花塘水库、火车站、哨上至212与326片区。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将该区域调整为Ⅰ级。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