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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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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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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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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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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政策问答|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近日,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应急工作,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个旧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红河州气象条例》《红河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红河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预案》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预案》共有8项35条内容,主要是:
(一)总则。明确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运行机制及部门职责。建立和完善了市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基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
(三)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对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措施等提出要求。
(四)监测预报预警。明确监测信息共享、预报预警、暴雨高级别气象预警叫应、信息传播、预报预警行动等5个环节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五)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包括会商研判、预警联动响应、分部门分灾种响应、现场处置、社会动员、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高度关注气象灾害发展趋势,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对接保障工作。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七)应急保障。明确了根据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需要在队伍、资金、物资、交通、通信电力等方面的保障要求。
(八)附则。规定了预案修订与完善,培训演练,解释部门,发布实施日期。
四、《预案》有什么特点?
气象灾害种类多,影响面广,往往伴随次生、衍生灾害,涉及多部门、多行业。《预案》与有关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充分对接,规定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有关防御指南;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后,持续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天气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跟踪滚动更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依据各地各部门需求提供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根据气象灾害的发生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按照职能职责组织做好灾害风险研判、防范准备和应对工作,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