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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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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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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个政任〔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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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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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赵彬等六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办、局:
经个旧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赵 彬 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 坚 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所长,宝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职务;
李云龙 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禁毒大
队教导员职务;
黄 英 任市拘留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代福强 任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 旭 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
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何 涛 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小宇 任市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市公安局贾沙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 宏 任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 文 任市公安局贾沙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侦查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刘建平 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苏 黎 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蒙 俊 任市公安局锡城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老厂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 明 任市公安局老厂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斌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董俊翔 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大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兴荣 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夏存生 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肖 薇 任宝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方云祥 任大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高宏峰 任锡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邦文 任市司法局宝华司法所所长,免去市司法局保和司法所所长职务;
吴 弼 任市司法局沙甸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婷婷 任市数据发展中心主任(事业副科),免去市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罗舒迪 任金湖街道城镇建设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免去金湖街道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卢海福 任金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免去金湖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吕云金 任锡城街道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免去锡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李 立 任锡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副科,试用期至2024年4月),免去锡城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职务;
胡 瑞 任大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副科),免去大屯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朱 毓 任大屯街道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试用期至2024年4月),免去大屯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职务;
马斯婵 任沙甸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免去沙甸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何智仁 任和平小学校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张 艳 任市机关幼儿园园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李 媚 任市教育体育局幼儿园园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孔祥宏 任市第十五中学副校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王金愉 正式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留置看护勤务大队大队长(兼);
张 淼 正式任市公安局鸡街派出所教导员;
沈祥彩 正式任市公安局大屯派出所教导员;
杨 杰 正式任市公安局沙甸派出所教导员;
段又文 正式任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
全 韬 正式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潘德辉 正式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李 洋 正式任市公安局金湖路派出所副所长;
张隽吉 正式任市公安局大屯派出所副所长,交通警察中队中队长(兼);
杨文俊 正式任市公安局大屯派出所副所长;
李 栾 正式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科景 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燕 免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付 昆 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孔令智 免去市供销社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谢 璟 免去市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 俊 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国彬 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海东 免去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向 星 免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金 罕 免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 黎 免去云南个旧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 航 免去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张 燕 免去市司法局宝华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 云 免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朱 玛 免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确定为四级主任科员;
赵建伟 免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金义 免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 静 免去锡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金雨 免去宝华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王 聃 免去老厂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2024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