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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724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个政任〔2024〕1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3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赵彬等六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办、局:

  经个旧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赵  彬  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  坚  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所长,宝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职务; 

  李云龙  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禁毒大 

  队教导员职务; 

  黄  英  任市拘留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代福强  任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  旭  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 

  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何  涛  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小宇  任市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市公安局贾沙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  宏  任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  文  任市公安局贾沙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侦查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刘建平  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苏  黎  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蒙  俊  任市公安局锡城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老厂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  明  任市公安局老厂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斌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董俊翔  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大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兴荣  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夏存生  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肖  薇  任宝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方云祥  任大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高宏峰  任锡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邦文  任市司法局宝华司法所所长,免去市司法局保和司法所所长职务; 

  吴  弼  任市司法局沙甸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婷婷  任市数据发展中心主任(事业副科),免去市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罗舒迪  任金湖街道城镇建设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免去金湖街道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卢海福  任金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免去金湖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吕云金  任锡城街道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免去锡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李  立  任锡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副科,试用期至2024年4月),免去锡城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职务; 

  胡  瑞  任大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事业副科),免去大屯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朱  毓  任大屯街道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试用期至2024年4月),免去大屯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职务; 

  马斯婵  任沙甸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免去沙甸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何智仁  任和平小学校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张  艳  任市机关幼儿园园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李  媚  任市教育体育局幼儿园园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孔祥宏  任市第十五中学副校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王金愉  正式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留置看护勤务大队大队长(兼); 

  张  淼  正式任市公安局鸡街派出所教导员; 

  沈祥彩  正式任市公安局大屯派出所教导员; 

  杨  杰  正式任市公安局沙甸派出所教导员; 

  段又文  正式任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 

  全  韬  正式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潘德辉  正式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李  洋  正式任市公安局金湖路派出所副所长; 

  张隽吉  正式任市公安局大屯派出所副所长,交通警察中队中队长(兼); 

  杨文俊  正式任市公安局大屯派出所副所长; 

  李  栾  正式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科景  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燕  免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付  昆  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孔令智  免去市供销社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谢  璟  免去市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  俊  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国彬  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海东  免去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向  星  免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金  罕  免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  黎  免去云南个旧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  航  免去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张  燕  免去市司法局宝华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  云  免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朱  玛  免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确定为四级主任科员; 

  赵建伟  免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金义  免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  静  免去锡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金雨  免去宝华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王  聃  免去老厂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职务。 

  2024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