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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机构及职能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711
  • 发布机构
    市综合执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25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任务。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城市范围内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识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对城市范围内运载液体、沙石、粉尘物质的车辆准运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城市范围内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依法开展城市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等行政检查、负责其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承担推进全市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综合行政执法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八)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 

  (九)承担综合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工作职责。 

  (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督察科)、行政审批科、综合协调科。 

  三、其他情况 

  办公地点:红河州个旧市五一路八一巷1号大院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8:00 

  单位负责人:李锐 

  联系方式:0873-2129313 

  邮编:6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