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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机构及职能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71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6-18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细则及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等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组织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拟订上报,审核上报出国(境)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对在市域内工作的外国专家实行属地化管理。

  (十三)承办个旧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根据上述职责,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信息、档案、安全、财务、政务公开、后勤服务、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州、市各项目标责任考核和行政督促检查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法规监察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政策文件起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草案;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法规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保障执法的年审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管理培训;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以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三)财务基金监督科

  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预算执行情况上报、分析研判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基础能力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工作;承担统计调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内部审计贯彻意见;依法监督审核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并开展绩效审计和风险评估;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机关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四)工资福利科

  拟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工作;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

  (五)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负责专家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考核、聘用合同鉴定、技术等级聘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在职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指导和监督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工作。负责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军官转业安置科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就业指导工作;协调、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负责州、市企业军转干部有关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的建设及解困资金的预算、协调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公务员管理科

  执行和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公务员人事计划管理工作;完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制度;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调任工作;负责考官管理。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严格审核和管理行政机关科级职数;指导和检查行政机关科级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流动调配和公开遴选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指导行政机关公务员人事档案管理。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年度考核及平时考核的推行与实施;指导评比达标表彰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公务员申诉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担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负责机关单位人员的初任培训、初聘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对口培训等工作;指导和监督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工作。

  (八)农民工工作科

  拟订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参与、协调、督办解决跨区域涉及农民工问题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开展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承担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依法组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并受理企业裁减人员报告;负责企业改组改制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承办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及工资总额备案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执行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要求落实的工作;监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监督实施企业离退休政策;负责参统单位正常退休的审核发证及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的审查上报工作;指导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负责培训学校年审工作;负责首席技师工作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技师聘用管理工作。

  个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专职、兼职仲裁员,受理管辖范围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县域、有影响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组织仲裁员、调解员培训,指导开展基层(企业)劳动争议、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办、督办信访事项;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主要职责

  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受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拟订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管理办法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管理规范,会同相关部门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高校毕业生人才库管理;指导和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年审、变更、注销;指导全市各类人才招聘会、交流会、洽谈会和毕业生就业与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人事代理和毕业生档案管理实施意见;负责建立和完善社会化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体系;指导人事代理和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

  三、个旧市劳动就业中心主要职责

  个旧市劳动就业中心,受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组织实施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就业指导;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执行就业和失业管理办法;执行专项就业资金、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的分配方案及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实施办法;负责就业创业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失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失业保险贯彻意见;负责审核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给付标准和缴费基数;组织实施稳定就业、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实施意见。实施失业保险稽核工作规程及失业保险内控制度;负责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及基金(资金)拨付分配方案;负责对缴费单位、个人、重点环节进行稽核;负责组织清理回收欠费单位失业保险基金历年欠费;负责失业保险财务、会计电算化、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协助上级部门拟订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对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四、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主要职责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受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给付标准和缴费基数;负责拟定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的业务流程及管理规则;协助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企业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审核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给付标准和缴费基数;负责市属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贯彻意见;负责审核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给付标准和缴费基数。实施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稽核工作规程及失业保险内控制度;负责编制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及基金(资金)拨付分配方案;负责对缴费单位、个人、重点环节进行稽核;负责组织清理回收欠费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历年欠费;负责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财务、会计电算化、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贯彻意见;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接收、动态管理、经费预算、社区服务等工作。

  五、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受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医疗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审核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给付标准和缴费基数;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结算办法;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和年度检审;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和管理考核;负责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完善经办机构的业务流程及管理规则。

  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工作规程及医疗保险内控制度;负责编制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对缴费单位、个人、重点环节进行稽核;负责组织清理回收欠费单位医疗保险基金历年欠费;负责社会保险财务、会计电算化、统计工作。

  六、个旧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要职责

  个旧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负责监督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准备金、应急周转金;负责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及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