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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机构及职能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711
  •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25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挥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以及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察、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应急管理局设八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分别是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科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质保障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和政治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办公地址 

  个旧市紫竹南路(原采选分公司)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3-2156111 

  六、负责人姓名 

  张  毅  个旧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