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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4月7日。 

项目名称

年产200万张胶合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三道沟公路旁

建设单位

个旧市川福木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m2,建筑面积6200m2,主要设置了生产车间、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用房、成品堆放区、食堂等,年生产200万张胶合板项目已于20220916取得了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9-532501-04-01-186280。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输汽车产生的尾气和扬尘。汽车尾气通过绿化吸收后自然扩散,运输扬尘主要采取路面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进行削减,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安装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一般在85-95dB(A)之间,其特点为随机性、无组织性,不连续性和不规律性。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区周围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只要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加强管理、合理操作,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噪声影响将得以控制;施工噪声对于区域噪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是短暂的,其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少量设备安装产生的包装垃圾及废金属等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处置。

二、运行期

1)大气环境影响

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甲醛、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通过密闭管道经水膜除尘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后由1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锯边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投料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在厂房内自然沉降。生产车间顶部设置抽排风扇,涂胶产生的甲醛、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各厂界甲醛、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厂内雨水沟收集后外排至厂外雨水沟;蒸汽发生器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软化处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水膜除尘器定期补充水,无废水产生;厂区降尘用水以蒸发形式消耗,无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进入1#化粪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2#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均进入污水收集池处理暂存,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假设各设备同时运行,其噪声厂界处可实现达标排放。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各设备均为间歇噪声,无所有设备同时使用的现象,经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设备安装在密闭的车间内,经墙体隔声衰减后,项目运营期厂界昼间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废根据属性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收集和处置方式合理可行,项目运营期固废处置率100%,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的建设不会产生其他环境地质问题,因此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泄漏、火灾引发次生污染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风险物质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风险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可控,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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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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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