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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三力齐发”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26 浏览次数:

  红河州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持续在以上率下、压实责任、责任追究3个方面发力,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以上率下,齐抓共管成合力。坚持从州委常委班子抓起,以上率下,将强化党的领导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州委书记出席州纪委全会部署工作、提出要求。2016年,州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9次,州委副书记、州长主持召开州政府第四次廉政会议,部署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年内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政府廉政方面工作7次。州委常委班子和州政府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坚持分工协作,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压实责任,层层传导使劲力。坚持州委常委班子带头领学,认真组织全州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知责、领责、担责,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修订完善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考核办法,突出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考核。制定下发《红河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解》,将任务分解量化为4个大项22个小项,明确了各县市、各牵头和协办单位的工作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和任务分解,完善州委常委带队考核措施,倒逼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对主体责任签字背书,亲自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责任追究,落深落细加压力。责任就是担当。该州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组织县市、部门党政“一把手”在州纪委全会上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会上述责述廉,不断完善述责述廉内容及方式,实现13个县市和州政府组成部门党政“一把手”向七届州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全覆盖。同时,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各县市、州级部门每年两次向州委、州纪委书面报告落实责任制工作情况。红河州还先后制定下发了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建立起了责任明确、内容具体、追责有据的责任体系。2016年对75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7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切实促进各级党组织和纪委认真履职尽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