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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会

来源:王 英 发布日期:2018-02-14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的重要指示,巩固和厚置党的执政基础,2月9日,我市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张良主持会议。市纪委、市监察委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察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各乡(镇、区、处)纪委书记,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纪检组长参加会议。

  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张毅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原文传达了《省纪委查处涉黑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赵红林对我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

  张良强调,中央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部署十分具体。他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坚决查处基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必须以无私无畏的姿态、骁勇善战的行动、攻坚克难的勇气,严格执纪审查,坚决让“保护伞”原形毕露;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坚决查处涉黑腐败问题,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将从严从快处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要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级直接查处,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回应社会关切,形成有力震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