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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公示
  • 索引号
    gjzsthjjgjfj/2026-000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红个环罚〔2026〕1号

当事人基本 情况

个人

(个体工商户)

姓名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00678725769P

法定代表人姓名

马黎阳

处罚事由

该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未保证其DA001锅炉烟气排口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