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制定听证会的公告1号

来源: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9-12-02 浏览次数:

  为在价格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的有关规定,受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于近期内召开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制定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对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制定方案的意见,论证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3名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听证会参加人13名,其中:消费者11名;经营者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条件: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个方面的消费者群体意见;对城镇污水处理有一定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

  1、消费者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大屯镇政府及相关组织推荐;

  2、经营者由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听证会设3个法定旁听席位。法定旁听人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凡愿意遵守听证会纪律,年龄在18岁至55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公民,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科(个金路19号新市政府7幢105)申请报名。

  四、听证会设2个记者席。新闻媒体由市发展和改革局邀请。

  联系电话:2148416

  特此公告!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