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近年来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红河州定于2020年召开全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关于开展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组织开展了初审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广泛征求意见、基层单位公示,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共初审推荐出模范集体3个、模范个人6名,其中,机关工作人员4名,事业单位人员1名,其他代表1名。
现将初审推荐的3个模范集体和6名模范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27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2129866)。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7月23日
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初审推荐名单
1.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个旧市人民法院
3.个旧市城区街道和平社区
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初审推荐名单
1.王 洪(男,回族),个旧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沙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2.刘红梅(女,彝族),原个旧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3.陆 涵(女,汉族),个旧市第七中学团委书记
4.何 琴(女,汉族),个旧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原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5.杨新梅(女,回族),个旧市沙甸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6.马柱宽(回族),云南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