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关于开展2021年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要求,个旧市税务局积极开展2021年个体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时间步骤、工作要求,积极与征管、货劳、稽查等科室联系,严格按数据来源“谁主管,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科室提供给税源管理部门进行人工采集。要求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云南省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通知》( 云税函〔2019〕142号),《个体工商户信用管理系统V3.0用户手册》,并应用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实际工作中。
在各部门的认真配合下, 2021年我局个体纳税信用管理户数为22330户,参评户数为16973户,参评户数占纳入信用管理范围户数的76.01%;不予评价户数5357户,占纳入信用管理范围户数的23.99%。总评价户数16973户,A级纳税人27户; B级纳税人13336户;M级纳税人3449户;C级纳税人0户;D级纳税人161户。我局圆满完成了2021年个体纳税信用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