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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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nyncj/2025-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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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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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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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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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安排情况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5〕25号),下达个旧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363.95万元,按照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方案已拟定,现将个旧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个旧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363.95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95万元(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3.9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60万元。项目安排详情见附件。
二、分配原则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经个旧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达到中央、省州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三、监督电话
公示责任单位:个旧市农业农村局
市级监督电话:0873-2128549
省级监督电话:12317
公示期: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
附件:个旧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
个旧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
附件【个旧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安排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