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分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计提的项目管理费18.29万元,进行如数收回,按照《个旧市扶贫办 个旧市财政局< 关于保和乡斐贾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个开办联〔2020〕5号),将收回的18.29万元项目管理费,调整安排于保和乡斐贾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方案已拟定,现将调整资金及项目安排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0年第二批非贫困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分配原则
按照《个旧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个财农〔2017〕39号)规定,经个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项目资金安排结合个旧贫困状况、贫困深度及少数民族村发展等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个旧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工作思路和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以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以精准施策,提质增效为攻坚目标。按照巩固提升20条措施标准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刚性任务,以“户户清”、“村村清”为抓手,以产业扶贫发展为重点,抓实弱项、补齐短板,拟定项目资金计划方案。
三、资金及项目实施方案
拟定《个旧市保和乡斐贾贫困行政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新建大棚500平方米;修建产业发展机耕道路1640米;土地整理152亩。调整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29万元。
四、监督电话
公示责任单位:个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3-2128879
扶贫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热线电话:12317
个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