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个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现已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不够”第五项问题整改,并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为加快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研究并制定了《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的通知》(个办通〔2023〕60号),对每项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对问题分项制定出细化整改措施。市委、市政府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1次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同时完善督导检查跟踪机制,由市委办、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专项督察或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进问题整改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不够。督察报告指出:工业企业管控不精细,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力度不足,个开蒙地区分布较多有色冶炼企业,工业炉窑出现超标预警的情况还时有发生,部分企业料场、渣场等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1.2023年至2024年6月,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共出动2480人次,对全市涉大气环境污染源工业企业开展巡查检查56家次;督促大屯街道144家堆场企业、鸡街镇5家堆场企业开展物料堆存场所无组织及厂区环境整治,共计完成堆料遮盖面积约9万余平方米,集水沟渠建设长度约3500米,雨水收集池约6900立方米,建设防尘围挡棚库面积约2.5万平方米,督促149家堆场企业做好日常大气污染防控措施。
2.一是及时预警调度,2023年以来,结合州级大气环境质量预警及市气象部门研判情况,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函及大气污染管控通知18份;根据红河州在线监控平台数据异常查证处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涉气数据异常情况查证、核实24家次。二是持续加大个旧市污染源在线平台巡查力度,2023年以来共出具个旧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日报18份,通过日常监管巡查督促涉气工业企业整改51家次。三是加大执法力度,2023年以来立案查处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案件8件,累计处罚款88.3万元。
三、整改成效
通过加强对工业企业现场检查,结合污染源在线平台“信息化+监管”巡查方式,个旧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大气环境污染源得到有效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涉大气环境污染源工业企业巡查检查,切实督促企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通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二是堆场企业整治效果明显。大屯街道、鸡街镇等滇南中心城市重点区域相关堆场企业无组织大气扬尘污染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在改善厂区及周边环境的同时,助力滇南中心城市大气联防联治成效巩固提升。三是强化大气污染预警和防控能力。通过及时预警调度、加大在线平台巡查和执法力度,增强了对大气污染情况的掌控和处置能力,对涉气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履职尽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以铁腕治污的实际行动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始终把环境问题治理挺在发展前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压实责任,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在抓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症结”。
(三)强化监管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始终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整治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影响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构建好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管控的长效机制。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