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个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现已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不够”第四项问题整改,并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为加快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研究并制定了《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的通知》(个办通〔2023〕60号),对每项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对问题分项制定出细化整改措施。市委、市政府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1次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同时完善督导检查跟踪机制,由市委办、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专项督察或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进问题整改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不够。督察报告指出:秸秆焚烧管控不彻底,综合利用消纳不足,县市政府秸秆燃烧管控主体责任不明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
1.一是个旧市坚持将秸秆禁烧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锡都个旧”融媒体公众号,发布《倡议书》向全市农民群众宣传、提倡、引导共同参与秸秆禁烧。二是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采取挂横幅、微信群通知、实地巡查宣传等多种方式对秸秆禁烧工作广而告之。三是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农村科技人才培训、科技下乡等工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禁烧宣传。2023年共开展培训8期,覆盖个旧市9个乡镇,培训9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87份。
2.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市、乡、村”三级责任制,年初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与10个乡(镇、街道)签订《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相关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拟定“乡、村”两级责任书,并与辖区内村委会(社区)进行签订,逐级压实禁烧工作责任,将各级目标要求传导至最基层。个旧市“市、乡”级责任书共计签订10份,“乡、村”级责任书共计签订98份。按照市委相关工作要求,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议,落实秸秆禁烧属地监管责任。
3.积极抓实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五化”工作,通过因地制宜推动秸秆饲料商品化和产业化发展、秸秆燃料化利用等方式,实现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及原料化利用,多方式、多渠道实施秸秆的资源综合利用。2023年度,个旧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约为72983.61吨,可收集量66415.09吨,通过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后,综合利用率可达91%。
4.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58号)要求,按照《红河州环境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的通知》(红污通﹝2023﹞47号)文件要求,市委办制定了《个旧市2023年秸秆禁烧专项整治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秋冬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明晰重点时段和相关工作要求,从市级层面强化对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日常巡查调度,形成全面防控的工作格局。专项行动期间,共制作工作日报92份,调度全市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共计509家次。
5.同时开展对焚烧垃圾的管控,市住建部门向全市物业服务单位印发了《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关于禁止焚烧垃圾的通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禁止自行焚烧垃圾,同时积极向服务对象进行宣传,杜绝居民户擅自焚烧垃圾的现象。
三、整改成效
一是提高公众意识。通过采取新型媒介直接面向农民群众开展宣传引导,大幅提升了群众对于秸秆禁烧的认识,增强了农民受众群体共同参与秸秆禁烧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压实责任落实。通过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市、乡、村”三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政府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形成部门联动、通力协作开展全面防控的工作格局,确保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有序、高效、持续推进。三是强化秸秆综合利用。通过抓实推进秸秆“五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秸秆的综合利用率,有效减少秸秆焚烧对环境的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履职尽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以铁腕治污的实际行动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始终把环境问题治理挺在发展前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压实责任,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在抓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症结”。
(三)强化监管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始终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整治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影响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构建好个旧市生态环境安全管控的长效机制。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