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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个旧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个旧市农村集体差旅费、误工补贴及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个旧市农村集体公务接待、自办伙食及工作用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个旧市农村集体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个旧市农村集体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个旧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个旧市农村集体报账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30 浏览次数: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三资”管理是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个旧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个旧市农村集体差旅费、误工补贴及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个旧市农村集体公务接待、自办伙食及工作用餐管理暂行办法》、《个旧市农村集体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个旧市农村集体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个旧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个旧市农村集体报账员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三资”管理制度和办法(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制度和办法》)。现将《“三资”管理制度和办法》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意见或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gjsnjz@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李宏伟、张诗,0873-2150720。


附件:1.个旧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

2.个旧市农村集体差旅费、误工补贴及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3.个旧市农村集体公务接待、自办伙食及工作用餐管理暂行办法

4.个旧市农村集体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5.个旧市农村集体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6.个旧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7.个旧市农村集体报账员管理暂行办法

8.关于《个旧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个旧市村级差旅费、误工补贴及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三资”管理制度和办法的起草说明

个旧市农业农村局

2024 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