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规范我市工程项目砂石土余渣管理,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个旧市自然资源局起草的《个旧市规范工程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个旧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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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73—2143029
邮寄地址:个旧市个金公路19号邮政编码:661000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个旧市规范工程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个旧市规范工程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个旧市规范工程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